论证券公司的个人金融服务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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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居民的个人金融投资意识已有很大的提高,对个人金融服务需要日益增强,并朝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因此,拓展个人金融服务领域有着非常大的空间,个人金融服务业务发展的好坏也决定着金融机构未来的竞争地位。因此,开展个人金融服务的营销研究,具有非常现实和重要的意义,它是目前各商业金融机构普遍关注的重要议题,也是在国内营销理论和实务中的一个新课题和实践,相信,随着中国个人金融服务市场的日益扩大,个人金融服务的营销必将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个人金融服务的英文缩写是PFS。它是指金融机构以及部分非金融机构在经营中按客户划分市场,对居民个人或家庭提供的金融产品和理财服务的总称。主要是通过对个人金融资产的重组与再利用而使其保值、增值的新型业务。广义的个人金融服务包含个人金融产品和个人理财服务。   国外的发达国家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提供的个人金融服务环境与国内证券公司存在巨大的差别,国内证券公司提供的个人金融服务主要有经纪业务、投资咨询业务、个人资产管理业务等,其中以经纪业务为主。   从营销4Ps的角度出发,考虑证券公司的人人金融服务营销,即考虑个人金融产品和服务、价格、渠道、促销。   证券公司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但发展客户经理模式是适应个人金融服务营销的较好销售组织模式,在目前实践中存在的几种发展模式中,证券公司可以有条件地选择,也根据自身特点,发展新的业务模式。
其他文献
自我国2006年颁布新的会计准则引进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以来,全面收益观就开始在我国萌芽,随后2009年财政部出台政策要求在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表中同时列报综合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