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医药卫生行业是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重要行业,具有巨大的开发潜力和产业发展前景,一直以来都是我国重点发展行业之一。而国内巨大的药品消费市场,也造就了国内大量涉药企业的出现。随着中国市场化改革步伐的不断迈进,许多公共服务领域引进了市场化供给机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在市场化供给机制的大背景下进行着。改革在提高了公共医疗服务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利的发展趋势,由于市场化改革进程,医疗机构在很大程度上成为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长期的财政补偿和医疗收入不足,致使医疗成本严重匮乏。面临此种状况,我国政策允许医疗机构将药品加成收入作为其收入的来源之一,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医疗机构运营资金有限的问题,但同时也直接导致了我国“以药养医”的医药卫生体制现状。医药不正当利益纽带是医药体系的各个环节互动的结果,涉及“以药养医”机制、医院药房垄断销售、医保第三方制约缺失以及药品价格管制失灵等诸多因素。这些因素就个体而言,并不能直接导致医药不正当利益纽带的形成,而一旦诸多因素汇总起来,就形成了我国特定背景下医药之间产生直接的经济利益,这也是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主要原因。自建国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体制一直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医药不分开的模式。近10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党和政府提出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药流通体制改革”三项改革思路。而对“以药养医”体制进行改革,实施“医药分开”,早在9年前的国务院文件上就已明确提出来了。2002年,在社会各界努力下,国家发改委曾启动“医药分开”试点,但因政策不配套、主管领导调离,“试点”没能继续下去。“医药分开”作为改革目标、指导思想一直写在文件上,但没能落到实处。十七大报告及新医改报告重提医药分开,说明了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其目标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与国办(2000)16号文件相比较,医药分开改革的基本目标相同,都是为了切断医院运行和药品销售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所不同的只是医药分开的具体实施方式和实现方式。国办(2000)16号文件强调的是门诊药房脱离医院,形成社会零售药店与医院门诊药房之间的公平竞争。十七大报告并未具体说明医药分开的含义,但卫生部在提到医药分开时强调不主张医药在机构上分开,也不主张医药在管理上分开,主张医药在经济上分开。如果这一主张最终成为医改政策导向,那么新一轮的医药分开改革将由过去注重形式转变成注重内容。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优良的公立机构采购供应规范,形成完善的药品流通供应链服务体系、可持续的采购资金筹集渠道和健全的信用体系,将成为新一轮医药分开改革的主要任务。本文通过对医药分开的内涵、意义、国际发展状况、国内发展历程及发展模式等方面掌握与分析,重点讨论医药分开可能对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影响及其在我国现状下施行可能会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国内几种“医药分开”试点实行的经验总结,以及与国际各国成功范例的对比与借鉴进行分析研究,总结过往改革的不足之处,并试图寻找出“医药分开”在我国切实可行的策略,希望可以为我国“医药分开”政策的实施提供一些有参考价值的借鉴和启示,并最终能够建立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医药分开”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