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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众传播媒介的迅速普及和跨国贸易的日益频繁,商标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正与日俱增,二十一世纪企业最有力的竞争手段无疑将是商标。作为一个特殊的区别和表彰的符号,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商标正在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商标,尤其是驰名商标已经绝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标记,在一个高度竞争的世界里,对它合理的保护关系到一个企业乃至一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本文试图通过对确定商标权利范围的各国立法与实践作一全面的比较,为我国下一步商标立法的修改和完善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除开绪言和结语,本文分四编展开,第一编从制止混淆的角度划定商标保护的范围,传统的商标保护主要集中在商品本身及商标的区别功能上,保护的是商标的自然属性。商标权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先占权,其他人的使用只要可能与在先商标所有人的使用产生混淆就应该予以禁止,否则就不能加以干涉。 第二编从制止联想的角度划定商标保护的范围,该部分分析了在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商标功能发生了巨大变化:商标不仅能够区别商品的出处,而且成为商品使用人表彰自身地位、价值的重要手段,成为具有商业磁力从而能招睐顾客的标志,因而具有社会属性。因此,有必要从保护商标的创造权的角度出发,由单纯制止混淆发展为同时制止联想,防止商标淡化。 第三编则从权利限制的角度从反面限定保护范围,避免商标权利范围过大对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包括合理使用、比较广告、权利用尽、限制竞争。 第四编则主要分析未经许可进入该范围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侵权的主客观要件,管辖、时效,举证,民事、行政及刑事处罚。 本文的着眼点主要在于突破传统商标保护理论仅仅定位在制止混淆的局限性上,通过挖掘现代商标功能演变的现象和原因,并在分析驰名和著名商标的出现和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制度的利害得失的基础上,吸取世界上最新理论和实践的成果,全面阐述商标的联想理论和淡化理论,为更大范围和更强力度的商标保护提供理论基础。 本文的主要观点是,在商标的功能已发生变化的情况上,对商标的保护必须作相应的调整,不仅要制止混淆,而且要制止联想,对强商标实行强保护,对弱商标实行弱保护,同时,也要保护公平竞争,防止强商标利用商标保护取得或维持垄断地位,通过对其权利的适当限制为善意使用或注册的在后商标留出足够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本文希望通过对合理划定商标尤其是驰名和著名商标权利范围的研究,使商标能鼓励和奖励更多的企业为社会创造更好的产品,同时防止商标所有人滥用权利,最终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