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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很快,全国各地都在大力发展经济以提高地方的城镇化率。城镇化建设需要较多的土地,而城市的土地有限,因此国家要征收农村土地来支持经济的发展。我国城镇化起步晚,但是进度很快,以至于许多土地征收的法律制度滞后、不健全。不能为我国的土地征收提供完善的法律依据,因此国家在土地征收的实践中产生了很多的问题。作者通过对洛贯经济开发区土地征收问题的总结,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和对策。不仅对洛贯经济开发区土地征收问题的解决提供很大的帮助,甚至为国家完善土地征收的立法提供理论依据。作者深入了解了洛贯经济开发区土地征收后现状,例如失地农民的生活、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总结出因为征地引发的问题,结合洛贯经济开发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解决征地问题的对策。本文共分三部分:第一章,通过作者的实地调研以及与60户村民访谈,展现了洛贯经济开发区土地征收和失地农民的现状。第二章,洛贯经济开发区因土地征收引发的问题。第一,公共利益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限,为政府土地权的滥用提供了便利条件;第二,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透明性低,失地农民缺失“话语权”,并且失地农民在土地征收程序中救济措施不充分;第三,土地征收补偿的现行法律依据滞后,致使补偿的标准和范围都很不合理,安置也不科学;第四,洛贯经济开发区的失地农民的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最低生活保障率很低,新农合只能解决小问题,而且失地农民再就业困难;第五,纠纷解决机制不完善,因为司法救济受限以及行政救济的效果微乎极微。第三章,主要是作者针对第二章所总结的问题,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法律对策。第一,用法律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第二,完善征地程序,使被征地农民参与征地,健全征地程序的救济机制;第三,对我国的补偿制度进行完善,保障失地农民充分享受因土地征收带来的利益,合理多元的安置失地农民;第四,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网,使其至少能够保证原有的生活水平不下降,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促使失地农民再就业;第五,建立多元化的征地纠纷解决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