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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已经不单单是企业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法律手段,更加成为了其谋求市场竞争优势,抢占市场份额的战略化工具。权利人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以保护自身知识产权为借口,滥用知识产权垄断市场,非法限制竞争,损害公平自由的竞争秩序的现象也愈加频发。为了确保知识产权权利的规范行使,发挥其促进创新,提高生产力的积极作用。本文以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之间的相互关系为切入点,着重阐释了两者之间的冲突一致性,对运用反垄断法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方面进行理性分析,阐明对知识产权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反垄断法规制的不可替代性。并且总结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规制措施,结合我国现有相关法律的规定,提出我国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应该完善的方面,主要从制定具体滥用行为的评估标准,出台相关配套指南和法律解释,明确反垄断法执法机构三个方面进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