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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世界各国刑事庭审结构的影响,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在审判中引入了控辩对抗机制。目前,随着刑事庭审的对抗式结构发展我国审判中心主义已经有了法律基础,法律界各方都在为实现庭审实质化积极创造条件。但是要想使控辩双方真正达到互动制衡仍然还有一段距离。我们需要认识到实现控辩双方互动制衡的艰难,需要加强辩方庭外言论对控方的制衡作用,同时需要在刑事辩护各个环节保障辩方的有效的表达途径,只有这样控辩双方才能真正实现互动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