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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于国家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作用的显现,天使投资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天使投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种子期和初创期的主要融资来源,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天使资本市场还处于早期阶段,规模小,力量分散,还不能担负国外天使所承担的使命,因此政府资金应当介入其中。目前,政府资金的介入以创新基金影响最广、力度最大。本文以天使投资为参照,分析了创新基金的运作效果,发现在创新基金的执行中,存在着一个现实悖论:其政策性目标的成果超越了天使投资,但其引导性却不足,远不如天使投资的效果。本文主要从天使投资的角度研究了创新基金现实悖论的问题成因,并尝试提出相关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创新基金是政府资金对天使资本市场的直接介入,通过对其研究发现,创新基金在形式上具有天使投资的特性,在我国扮演了天使的角色;创新基金的产生有其借鉴依据,其现实悖论产生原因不能简单归结为其资金的政府性质。本文采用委托-代理模型分析了创新基金的体制设计,模型能够取得最优解,说明创新基金扶持方式的设计能够使政府和企业双方达到收益的最大化。因此,创新基金的体制设计是合理的,通过有效控制体制中的各个环节,我们可以取得预期效果。本文通过对创新基金中的各项机制分析,发现在创新基金的执行中,缺乏天使投资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具备风险投资的理念,这是导致创新基金现实悖论的根本原因。本文认为,改善创新基金的部分运作机制,将私人投资者引入到市场中,激励他们对政府期望的领域进行投资;并分区域、分时段逐渐退出风险资本市场,将市场主导权最终交与私人投资者。本文也为创新基金的退出提出了一个设想,创新基金应该分时间、分层次地逐步退出,在程序上遵循一个四步骤循环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