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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近30年的房改,当前,我国多渠道的住房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保障性住房制度,简单的说,就是要保障买不起房子的人也能有房子住,也可以理解为是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供的一项“公共产品”。由于近几年房价上涨过快,引起了广大城镇居民的严重不满,居民消费水平失衡。无论从政治角度还是经济角度,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社会安定和谐都是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本文就是围绕目前与吉林省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内容而展开论述的。本文一共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引言,包括论文的选题背景、论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以及国内外学者对保障性住房研究的状况。第二部分是国内外保障性住房理论基础,主要分别介绍保障性住房经济学理论、保障性住房法学理论和保障性住房社会学理论三方面。其中在经济学理论方面又分别介绍了马格斯恩格斯住房理论、凯恩斯干预经济理论、福利国家理论、住房梯度消费理论和市场失灵理论。在保障性住房社会学理论方面,有重点介绍了马斯洛的需求理论、社会排斥理论和居住隔离理论。第三部分是吉林省保障性住房运行的现状,包括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制度的主要内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泥草房改造等等。第四部分是其他省份保障性住房的借鉴,主要拿河北省、辽宁省及云南省这三个省来做分析对比,从各省的实施情况、实施政策及主要借鉴经验三方面来写的。第五部分是吉林省保障性住房问题及解决建议,该部分首先指出目前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存在的一些问题,之后给予相应的解决建议。最后是结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