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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领域的碳排放行为及其后果愈发成为能源与气候变化研究领域关注的重点。长期以来,基于工业领域排放量大、可操作性强等特点,世界各国陆续在工业生产领域开征碳税、建立碳交易市场等以控制其碳排放行为,但却鲜有针对个人消费领域的碳排放规制手段。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相关研究表明个人消费领域的碳排放增速逐渐超过工业生产领域,并且个人能源消费的增长逐渐成为全球碳排放增长的主要原因,个人消费领域蕴含巨大的减排潜力。部分学者据此提出了个人碳交易方案,旨在通过市场化的交易机制降低个人消费领域的碳排放,并激励消费者逐渐养成低碳的生活和消费方式。当前,我国以煤为主的发电方式导致电力领域的碳排放量占比达40%以上,对电力行业的排放控制逐渐成为政府实现减排目标的重要突破口。2012年7月,我国开始在除西藏与新疆外的大陆所有地区推广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旨在引导居民节约用电以缓解资源与环境压力。但是,自阶梯电价政策执行近七年以来,绝大多数省份很少对阶梯电价的结构参数进行调整,电力消费所引致的环境负外部性问题日益凸显。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的逐渐提高,居民生活碳排放在碳排放总量中的比例也逐年上升。鉴于此,为实现我国日益严格的减排目标以履行大国减排承诺,本文将以居民用电领域的碳排放为例,结合个人碳交易体系对阶梯电价政策的相关参数进行优化设计,以期在对居民电力消费领域的碳排放进行规制的同时更好地实现阶梯电价的政策目标。本文首先从阶梯电价和个人碳交易的概念着手,对阶梯电价与个人碳交易的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并围绕阶梯定价政策的优化设计以及个人碳交易的实施成本等问题,指出了相关研究的不足。其次,本文基于消费者效用理论构建了个人碳交易体系下的消费者行为模型,在此基础上结合阶梯电价的政策目标分别构建了阶梯价格的优化模型与阶梯长度的优化模型。然后,结合CFPS(2014,2016)微观调查数据及阶梯电价参数信息等,对我国25个省份正在实施的阶梯电价参数进行了模拟调整;并在估计居民用电需求弹性的基础上,通过构建反事实场景和消费者福利变化的分析框架,分析了阶梯电价的两类参数调整对消费者用电需求以及消费者福利的影响;最后,在对上述结果进行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提炼出研究结论,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启示。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有:第一,个人碳交易视角下阶梯电价的两类参数优化,均使当前的统一式阶梯电价结构变为分档式电价结构。阶梯价格优化后,第一阶梯价格下降,而第二、第三阶梯价格提高;阶梯长度优化后,两个阶梯门槛值减小,同时第一阶梯居民获得一定额度的免费用电量。以初始碳配额为1308千克为例(情景一),价格参数优化后,第一阶梯价格下降0.013元/千瓦时,约占第一阶梯价格的1.62%,第二、第三阶梯价格分别上涨0.023元/千瓦时、0.035元/千瓦时,约占其价格的4.01%、4.16%,但只有用电量处于第一阶梯的居民才适用参数优化后的第一阶梯低价格,如果居民的用电量超过第一阶梯,则其第一阶梯价格保持不变。阶梯长度参数优化后,第二、第三阶梯门槛值分别减小75千瓦时、63千瓦时,分别占第一、第二阶梯长度的3.27%、4.27%,但用电量处于第一阶梯的居民获得23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约占第一阶梯居民平均用电量的0.99%,如果用电量超过第一阶梯,则不再享有免费用电量。第二,初始碳配额决定了碳价格的高低,同时也对个人碳交易视角下阶梯电价参数的调整幅度具有重要影响。随着初始碳配额从1308千克(情景一)逐渐降低至1073千克(情景四),均衡碳价格逐渐从25元/吨提高至243元/吨。初始碳配额一旦设定,消费者即被分成高排放者与低排放者,与不实施个人碳交易相比,高排放者必然要付出更多的金钱用于电力消费,而低排放者却可以出售多余配额获得额外收入。此时,通过模拟PCT对不同消费者的收入影响来对阶梯电价的参数进行设计,参数设计的结果很大程度上由均衡碳价格决定。具体地,价格参数优化后,情景一到情景四中,初始碳配额每降低1%,均衡碳价格平均增加48.61%,第一阶梯价格平均下降0.36%,第二、第三阶梯价格平均上涨2.60%、2.18%;长度参数优化后,情景一到情景四中,初始碳配额每降低1%,第一阶梯居民免费用电额度平均增加37.32%,第二、第三阶梯门槛值分别平均降低2.13%、1.05%。第三,个人碳交易视角下阶梯电价的不同参数设计对不同阶梯、不同收入等级居民电力消费和福利状况的影响具有差异。以初始碳配额为1073千克为例(情景四),价格参数优化场景下,总体上居民用电量平均下降70千瓦时,约占居民年均用电量的3.43%;而阶梯长度参数优化场景下,总体上居民用电量平均增加4千瓦时,对居民用电的实际影响较小。分阶梯来看,价格参数优化后,第一阶梯居民用电量平均增加23千瓦时,其福利增加额占其年均用电费用的8.23%,第二、第三阶梯居民用电量平均分别降低231千瓦时、401千瓦时,福利损失额分别占其年均用电费用的54.65%、28.11%;而长度参数优化后,第一阶梯居民用电量增加24千瓦时,福利增加额占其年均用电费用的7.36%,第二、第三阶梯居民用电量仅平均分别降低32千瓦时、80千瓦时,福利损失额仅分别占其年均用电费用的5.09%、7.05%,远远小于价格参数优化对其的影响。分收入等级来看,两类参数对不同收入阶层的居民影响差异也较大,价格参数优化后各收入阶层居民用电量及福利均下降,其中低收入阶层福利损失占比8.81%,高收入阶层福利损失占比27.06%;但长度参数优化后仅中高收入与高收入阶层居民用电量及福利出现少许下降,低收入阶层居民福利增加8.14%,但高收入阶层居民福利损失仅3.85%。以上结论的政策启示有:第一,当前中国居民收入普遍上涨,居民用电需求增长加快,而居民用电需求相对缺乏弹性,造成居民用电铺张浪费现象日益严重。因此,节能减排不能只局限于能源生产领域,政府可以适时考虑对消费侧的碳排放进行规制,并将其与现有能源政策相结合以降低规制成本。第二,个人碳交易机制为政府完成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但初始碳配额的分配对碳市场及其视角下的阶梯电价参数设计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规制者需要综合考虑现实环境制定配额分配原则以合理分配初始碳配额,充分发挥减排进程中的引导作用。第三,合理的居民阶梯电价结构,除了对居民用电形成节能增效的激励以提高效率之外,更应该让补贴有目标的流向最需要的群体(如低收入家庭),以改善公平,但实际中很难避免高收入家庭“搭便车”享受福利补贴电价。因此,阶梯电价的优化设计要尤其关注不同收入阶层的利益变化,考虑对整个阶梯电价结构进行优化设计,以更好实现阶梯电价的“效率”与“公平”等多重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