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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依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特点,对地区的土地资源在一定时期内做的统筹安排和制定的调控措施。它是国家土地管理、城乡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土地用途分区管制的依据。在此背景下,我国启动了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而对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科学的研究,分析规划编制与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果与存在的问题,是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重要部分。通过进一步理清上轮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才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确立规划修编基本原则,完善规划标准和工作措施,为全面开展新一轮规划修编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本文第一部分综述了国内外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研究进展情况,发现大部分的研究都是从单指标的角度去评价,对其实施效果没有一个整体的把握,本文通过单指标评价与多指标评价的综合对比分析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分析。第二部分从多个方面分析了三明市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及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指出了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三部分从单指标评价与多指标综合评价两个方面对三明市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把量化数据与非量化因素进行组合,使定性因素定量化,并对定量数据的演算结果进行定性分析,最终得出研究结论。具体分析了规划实施的各种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采用效用模型对规划实施进行了综合评价,指出了取得的成果与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从规划编制的数据要准确详实;增强耕地保护意识,注重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加强各类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刚性”与“弹性”相结合;加强公众参与5个方面对下一轮规划修编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总体而言,三明市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效果良好,单指标评价中各项指标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执行。耕地数量减少较大,但基本农田保护数量指标基本完成。土地经济效益和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提高,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项目用地得到了保障,土地用途分区措施针对性强,对各区的土地利用起到了很好的引导和促进作用。规划实施后,全市的人均居住水平得到了提高,人居公共绿地面积增加,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综合评价中,1999年三明市的评价值高于80分,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用还是比较明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指标的执行与其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和生态各方面效益的协调程度较高,效益明显,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而2001—2005年三明市的评价分值都在75分左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用只能说是一般,很多指标的控制己经失效,这些指标与规划的效益不太协调。并且七年间实施评价值基本呈逐年递减趋势,规划一些指标的控制作用在不断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