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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这种合作模式下,作为公共部门的政府与私人部门进行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公共部门通过PPP项目,提高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私人部门则可以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PPP模式是国际范围内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改革中的一种制度创新,即改变了传统的融资模式,减轻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提高公共设施的建设效率,改善公共服务水平;实现物有所值理念,最优化配置风险。近年来,PPP在中国同样发展飞速并得到了决策层的力推,PPP运用节奏加快的同时,制度供给的匮缺和规则架构的不合理却为其应用前景蒙上了一层“阴霾”。PPP项目由于周期长、参与主体众多、涉及多方利益且关系复杂,因此在整个项目周期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实践中一些地方混淆特许经营、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概念,未能明确特许经营是PPP最主要、最普遍的实施方式,与政府购买服务存在显著差别,甚至适用单一来源采购等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缺乏竞争择优和风险共担机制,既增加财政负担,也难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一些地方将特许经营等PPP方式简单等同于新的融资渠道,目的局限于缓解债务压力,对项目不加甄选,营商环境并未改善,而相应的监管机制也没有跟上,社会资本心存疑虑,长远来看也隐藏着公共安全和财政风险。一些地方政府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仍以行政管理方式开展特许经营项目,忽视政府履约义务,协议约定的按期支付、价格调整等往往难以兑现。亟需立法强化约束机制,保障社会资本合理稳定预期与其信赖利益。有效地管理、识别和控制项目中的潜在风险因素,合理解决问题所在,是PPP项目成功的关键。因此,本文通过分析问题所在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即应该构建系统性的PPP基本法、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完善招投标法律依据、政府保证的理性运用、细化土地补贴规则、提升政府的法治意识、明确不同法律关系下的权利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