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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履行经济责任的同时,还要追求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履行法律、伦理和自愿责任。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蓬勃发展,已经成为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沟通的重要信息载体。同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较多,呈现出参差不齐、鱼龙混杂的局面,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初衷和原因耐人寻味。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原因有很多,本文从盈余管理角度探析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机制,一方面,盈余管理是代理人追求私利的集中表现,管理层需要掩盖其盈余操纵行为,维护企业声誉和自身职业安全;另一方面,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有效的“粉饰工具”,正可以满足企业和管理层的宣传要求,在维护企业声誉和管理层职业安全方面起到关键作用。本文分为理论基础、现状分析和实证检验三部分。首先,介绍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的理论基础,明确了研究的基础概念和相关理论,并依据委托—代理契约理论和信号理论对盈余管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做了经济学上的分析。其次,描述了现阶段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特别分析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特色机制。再次,以2008-2009年社科院“中国100强系列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企业年报为对象收集数据,采用应计利润分离法衡量盈余管理,根据社科院的评分衡量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利用多元分析探寻盈余管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在关系,并根据研究结论提出了改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政策建议。研究表明,盈余管理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显著相关关系,盈余管理越多,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越“多”,做为盈余管理主体的管理层,有使用或浪费利益相关者的资源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倾向,从而低成本或无成本的维护其职业安全和经济利益;企业最终所有者性质和所在行业并没有显著影响其社会责任表现,这与以往研究结论相反,相对应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显著受到了政府监管等外部“强势力量”的压力(吸引)。以上结论均表明我国现阶段责任信息披露主要是出于某种私利目的,未真正诠释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和意义,因此,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认知和实践都有待发展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