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五大提出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把依法治国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民主法治”做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民主法治已经成为我国各阶层,各民族共同追求的奋斗目标。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农村自治制度已经在农村全面落实,农村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合理,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但随着农村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也暴露出各种问题,文章从“法律制度一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一农村干部一农民”这四个模块剖析了影响我国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几个问题,并对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刻剖析,得出的结论是:在政策层面,存在着政策不明,政策不细,政策空档,农村干部激励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在政府职能层面,我国乡镇行政体制不合理,国家主导的压力型体制是导致农村干部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障碍;从村干部自身而言,部分村干部民主法治素质较低,官本位思想严重;就农民来说,文化水平较低,民主法治观念较弱,也是造成我国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欠缺的一个消极因素。接着,本文从我国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出发,着重对加强和改进农村干部民主法治建设的具体措施进行了阐述,按照“法律制度—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农村干部—农民”这四个模型,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从法律制度来说,应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农村自治制度,包括增加农村妇女干部的比例,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进一步完善农村干部队伍结构,明确农村干部的法律地位,提升人民调解的效力;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来说,要精简机构,改变人浮于事、职能低下的现状;理顺乡镇和乡村的关系,防止乡镇政府干预农村自治。同时,要大力提高村干部和广大农民的民主法治水平,只有发挥各方面积极因素,才能达到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