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死刑制度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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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制度历来倍受争议,自从1764年贝卡利亚提出废除死刑的主张后,200多年来死刑存废之争持续至今。目前,从国际大环境看,死刑废除是大势所趋,而在国内,死刑限制是比较普遍的认识:大部分学者呼吁保留但限制死刑,司法界近年来也开始出台、实施部分体现“限制死刑”精神的规定和做法。但在民间却出现了强烈反对“废除、限制死刑”的呼声,民众出于对严峻社会治安形势的不满甚至要求扩张死刑的适用。二者分歧极大。就此,笔者认为:从应然性角度分析,死刑应该废除,而结合中国国情的特殊性,中国死刑制度目前具有保留之必要,鉴于死刑制度自身存在的弊端以及目前国内死刑所涉及调整社会关系的过泛,对死刑应予限制。死刑限制是死刑保留的特殊形式,能扬死刑之长避死刑之短,是符合国情的最佳选择。针对民众“反对废除、限制死刑,要求扩张死刑适用”的呼声,笔者进行了原因分析,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对民意的引导方法,希望对理论界、实践界有所启发。在死刑限制道路上对民意的引导问题,是本文的重点,也是笔者写此文的目的所在。  全文分为引言、正文、结语三部分。  引言部分结合现状提出问题:在国内理论界对“限制死刑”达成普遍认识,并得到司法界高层认可的情况下,“限制死刑”政策在实践中却遭遇巨大困惑——民意的反对。民意支持死刑、崇拜死刑,业已成为中国限制死刑道路上不可忽视的障碍。那么在限制死刑的道路上如何引导民意?  正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对死刑制度的起源、发展、现状并综合200多年来死刑存废优劣之争的观点进行阐述。第二部分,首先从刑罚价值的“公正性”、“效益性”、“人道性”角度出发,对死刑制度的走向进行应然性分析,认为死刑制度并不符合现代文明社会的上述价值理念,从而得出“死刑废除是人类社会之目标”的应然结论;然后根据死刑制度存废的复杂性,提出“一个国家死刑制度是否能够废除,应从本国国情出发”的观点,并结合中国国情的特殊性,从“社会物质文明”、“社会心理基础”、“社会治安形势”三个角度,论证了中国现阶段尚不具备废除死刑的客观条件,提出“目前,中国的死刑制度具有保留之必要”;同时结合死刑制度自身存在的种种弊端,论证了“中国死刑制度目前应保留,但要限制”的现实选择。第三部分,通过对中国民众支持死刑制度的原因分析,针对国人的“死亡情结、报应心理”以及“传统重刑法律文化”、“相对较低的社会经济条件”、“民众过高的死刑功能期待”、“社会治安的严峻形势”、“刑罚结构、执行制度的缺陷”等因素对民意的影响,提出“加强理念灌输,淡化报应心理”、“加大经济发展,促进教育水平”、“树立法律权威,司法真正独立”、“加大犯罪控制,解除民众担忧”、“调整刑罚结构,促进民众认可”、“完善刑罚执行,增强民众信心”等引导民意的解决方法。  结语部分:“废除死刑”是人类社会的目标,“限制死刑”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现实选择。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文明程度的提高,随着中国社会人道主义情怀和宽容情感的逐渐加强,必将使崇拜死刑的民意发生改变,必将会有更多的中国人接受“限制死刑”甚至“废除死刑”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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