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发展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根本问题,社会经济的发展是解决其他问题的根本措施。由于处于独特的地理位置,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蕴含了多种多样的自然资源,如森林资源、矿产资源、草地资源、水资源、风力资源等等。这些资源的存在给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因此,要想实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自然资源的开发是不可避免的。作为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森林资源是支撑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之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其储量在全国森林资源总量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要想实现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可避免的会大量开发森林资源。因此,如何协调好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二者之间的矛盾就成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森林资源的逐渐开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迎来了大量的资源开发企业。但是,由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政府没有承担起相应的职责,造成森林资源的无序开发,不但严重破坏了森林资源及其生态系统,也阻碍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百姓生活质量的提高,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立足于实现中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森林资源开发与保护过程中的政府责任为切入点,在界定了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中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森林资源开发与保护过程中政府责任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同时深入分析了以美国、德国和澳大利亚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在森林资源开发与保护管理过程中的成功做法及其对我国森林资源开发与保护管理的启示,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探讨了有效解决中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森林资源开发与保护过程中如何使政府有效的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从而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二者的相互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