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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社会走向工业化,全球生态环境面临着破坏与威胁,尤其在核能工业领域,核能像一把双刃剑,它的工业运用使得人类资源利用得以多样化,其发展为世界科技进步作出了进一步的贡献,但同时为全世界布下了战争的阴霾,核武器带来威胁的阴影笼罩着全球,为此世界各国政府通过建立国际合作与磋商机制,努力削减核武器防范核扩散,限制核能在军事方面的使用。进而开发核能民用,以造福人类社会。即便如此,核设施以及反应堆运行中产生的核废料具有放射性的危险,难免发生环境污染,若运行环节以及操作规程出现失误,将会导致核事故,引发巨大的环境灾难,损害人类健康,造成的财产损失难以估计。为此,各国需要携手建立新的有关核废料处理的国际法律制度,同时各国国内也需要制定同核废料国际法律制度相衔接的法律法规,既保护国内核能运用下的生态环境,也为全球核废料处理履行法定的国际义务。本文首先叙述核废料的危害以处置现状,通过介绍欧美国家核废料处理机制,阐明现有国际条约有关核废料处置制度,指出我国核废料处置制度的不足,提出相关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