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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资本论》手稿中的人权思想及其方法论,其意义在于:从理论上讲,有助于我们在马克思恩格斯对资产阶级人权的历史起源、进步性以及资产阶级人权理想国的法哲学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基础上,具体地把握启蒙思想家们的人权主张及其实质;从现实的角度讲,能够使我们在西方发达国家“跨国人权网”的强势攻击下,通过全方位的改革,稳住我们的阵脚,搞好我国的人权建设,保障国家意识形态的安全。 马克思《资本论》手稿中的人权思想的形成有其时代背景与价值诉求。它是在18-19世纪欧洲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处于急剧变革的背景下,对资产阶级人权理论与实践在思想上所作的反应。启蒙思想家们所宣扬的以自由和平等为核心内容的人权主张,始终逃不出它所处的时代的限制,在实践中,人权张扬的结果是物的增殖与人的贬值成正比。因此,马克思认为,启蒙思想家们所宣扬的人权是利己主义的人的权利,还不是每个人能够真正享有的权利。基于此,马克思强调必须扬弃资产阶级所主导的政治解放,实现真正的人的解放,以达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面对资产阶级人权在形式与内容上的不一致,马克思在《资本论》手稿中通过对简单商品交换实现条件的分析,得出了商品所有权基础上的“所有权、自由和平等的三位一体”的结论,把人权看作是商品经济运行过程中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但是,马克思并没有止步于此,而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资本与劳动之间交换的分析,揭示出人权是资本自由与平等地剥削劳动力的特权。不仅如此,马克思立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唯物史观的立场,运用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抽象与具体相统一、事实与价值相统一的方法,对人权的产生、发展及其本质进行了系统梳理。 马克思《资本论》手稿中的人权思想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的提出奠定了理论基础,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理论指导,为认清西方国家所极力推销的“普世价值”的真正本质开启了理论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