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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品乃“放错位置的资源”。新兴工程再制造对废旧品重新加以利用,在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方面贡献最为显著。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加深,再制造品的国际化趋势将不可避免。再制造品虽是以废旧工业品为毛坯,但其质量安全应与同类新品一样,这就涉及到再制造品进入国外市场的准入问题。而目前欧美等发达经济体以保护环境、生命安全为由的环境规制相对于其他国家(地区)更为凸显。 为了考察环境规制对再制造品贸易的影响,本文以欧盟环境规制为导向分析其与我国再制造品出口之间的关系。文章首先对相关概念进行了系统界定,并对国内外针对环境规制和再制造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其次,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展开具体研究。定性分析欧盟环境规制与我国再制造品出口时,考察环境规制对再制造品闭环供应链及其出口的影响,包括成本效应和创新推动。实证分析时以翻新轮胎为例,主要分析欧盟环境规制对再制造品出口的影响,选取2002-2013年期间我国对欧盟翻新轮胎出口额为被解释变量。而对环境规制严格度的测度主要采用两种方法,即纵向赋值法和虚拟变量法。同时构建拓展的引力方程实证分析了欧盟环境规制对我国再制造品出口的影响,为本文的理论研究佐证。结论表明,环境规制严格度并非越严格越好,一定范围内,合理设计的欧盟环境规制对我国翻新轮胎出口有促进作用;欧盟环境规制对我国翻新轮胎出口的影响包括短期阻碍作用和长期促进作用,短期内主要体现为成本和市场准入效应,而长期内激励效应占主导地位;个别欧盟环境规制的实施对出口产生了消极影响,而另一些规制由于政策实施时间以及行动时滞性对我国翻新轮胎出口的壁垒作用尚未体现。 虽然本文的研究尚存在不足之处:实证研究时主要以轮胎再制造为例,具有一定的片面性;数据选择以及变量设置问题可能使以上的分析与实际经济的运行之间有所出入。但是综合理论与经验分析结论,欧盟环境规制确实对我国再制造品出口产生一定影响,且轮胎再制造可以看做是我国再制造产业的一个缩影。因此,本文主要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为我国再制造品如何应对欧盟环境规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提高我国再制造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更好地迎合国家发展需要,推动再制造品的产业化与国际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