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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制造业不仅是产业链上附加值、利润率最高的领域,也是制造业中最具创新活力和成果最丰富的领域,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中国虽然是制造大国,但还不是制造强国。要实现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势在必行。但是,现阶段我国先进制造业与初级制造业相比,在增值税税收政策的适用方面并无较大差异。先进制造业特点之一是产品具有高附加值。高附加值即意味着与初级制造业相比其能创造更多的增加值,在适用税率相同的情况下,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先进制造业比初级制造业承担着更重的增值税税负,这制约着制造业对先进技术的研发和使用,从而不利于我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和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因此,本文研究如何完善先进制造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实现制造业转型升级。首先,本文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及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对先进制造业的范畴进行了界定,并对我国先进制造业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发现虽然近年来我国先进制造业快速崛起,但是存在着投资增速减缓,效益回落以及竞争优势不足等问题。税收作为国家产业调控的一项重要工具,应该发挥其在刺激高端、先进制造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但是通过梳理我国先进制造业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现我国现阶段出台的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一是税种优惠模式与现行税制模式不匹配。在对制造业实施的税收优惠中,以直接税优惠的方式为主,忽视了间接税在刺激产业效率提升方面的作用。二是税收优惠条款不具有系统性和针对性。现阶段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仅适用于先进制造业,也适用于一般的初级制造业,税收政策中缺少专门针对先进制造业的优惠政策,使得对先进制造业的税收支持和产业激励不足。三是先进制造业税收创新激励不足,不利于激发企业的创新积极性。针对现行先进制造业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不足,本文测算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税税率在17%、16%、13%下的税负变化情况,并将先进制造业税负与初级制造业的税负变化作比较分析。测算结果表明,虽然制造业的税率下调了一至四个百分点,但是先进制造业税负变化并不明显,与初级制造业相比,先进制造业承担的增值税税负更高。在此结论上,本文设计出完善先进制造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两套方案,经过测算比较分析,建议扩大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即征即退范围,完善先进制造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我国先进制造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