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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存现句是一个具有特殊属性的结构,对英语存现句结构的研究于生成语法理论的发展而言有着重要意义,可以说对它的研究伴随着整个生成语法的研究。文献中关于英语存现句之句法研究中,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上: there是否具有格特征;there的语类问题;there的句法地位,即在句中作主语还是其它;there与存现句中的方位短语(LP)是否有某种联系;动词后名词短语(postverbal NP)的格位指派问题(case assignment)和定指效应(Definiteness Effect)问题等。针对这些问题,语言学家们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不同的假说。关于格的问题:有Chomsky (1981, 1986)提出的格传递说(Case Transmission Theory)、Belletti (1988)的直接赋格假说(Direct Case Assignment)、Chomsky(1991)逻辑式缀词说(LF Affix Theory)等;关于be的问题有这样几种观点:(1)be是助动词;(2)Stowell (1978)be是一类特殊的提升动词。关于存现动词后NP关系问题:Safir(1985), Belletti(1988))提出了“非限定性规则”等。本文通过分析认为,这些解释方案都没能圆满解释问题,具体表现在:(1)由there和NP构成的语链并不具有很强的说服力;(2)根据格传递说,there只是作为给动词后宾语传递主格的格传递者而存在,那么为什么会选择there,而不选择其它呢?比如另外一个虚主语it;(3)部分格(partitive case)有硬性规定之嫌,它的确定是语义使然,不具有句法的解释力;(4)根据“完全解释”(Full Interpretation)原则,在LF上没有任何语义为空的成分存在,即there在LF层面是不存在的,但实际分析却并非如此;(5)Chomsky在最简方案中提出了一个“贪婪原则”(Principle of Greed),即任何成分的移位都完全是出于自身的要求。而在缀词式假说中,there的移位不是出于自身需要,而是因为句子的需要,显然和“贪婪原则”矛盾,理论不能够内恰;(6)根据Burzio的非宾格动词假说,非宾格动词后的名词是非宾格动词的内论元,可以从该动词处得到题元角色,这和传统生成语法认为be在句法结构中不具有题元结构从而不能分配题元角色不参与授格相矛盾;(7)be的助动词说或提升动词说都无法对很多现象进行合理的解释。本文旨在通过对现有相关解释方案进行分析,指出其具体问题所在,最后试图提出解释力更强、更经济、更统一的解释方案。其基本点主要包括:首先,关于there的句法地位问题:是一个存现标记(志),又或者称为存现句引导词,纯粹为了表达存现意义而原位生成;是一个受到语义驱使而产生的运算符号。既不是句子的虚主语也不是形式主语,在句法上做VP(be和其它所有的存现动词短语)的附加语;动词后的NP才是存现句真正的主语;存现句最后的LP是整个句子的附加语。这样所有存现句的逻辑结构就是[VP [NP]],因为逻辑无先后,也就符合了人类语言的[NP[VP]逻辑模板,使there存现句在句法学上得到统一的解释,反过来也是对UG的又一证明。其次,关于there的语类,我们认为它是代词副词;其在句中作VP(be)附加语。第三,关于there的格:因为there为附加语,所以也就无所谓格的问题。而其后的NP则由INFL赋予主格;后面的LP同样为附加语,也与格无关。第四,关于存现动词be我们认为它是一个完整的VP;总之,本文真正抓住句法的逻辑模板,对英语的there-be存现结构句法特征研究提供了有效解释,避免了理论构建上某些不必要的复杂化,满足经济原则,最终达到理论的内洽与互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