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冲突话语是生活中一种普遍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会话参与者之间使用侮辱、挑战、反驳、争吵等语言策略的言语行为。这种冲突话语的发生往往预示着不礼貌现象的出现。Culpeper (1998)认为,不礼貌是影响听话人面子,并导致冲突的一种交际策略。而这种策略是有意识而实施的,因此,它带有一定的恶意,必然给人际关系带来相应的破坏。国内外对冲突话语从多角度进行了研究,有民族方法学,社会语言学和语用学。本文从语用学的角度,选取薄熙来案件的庭审笔录以及CCTV法制节目《庭审现场》里的三个案件为语料,分析其中的冲突话语。对语料按照Psathas (1995)提出的口头话语分析的一般模式:第一步,完成视频下载;第二步,完成口头对话向书面语言改写;第三步,分析语料;第四步,报告研究成果。庭审话语属于机构性话语,程序性非常强,这一点不同于日常会话。在分析语料的过程中,主要采取了Culpeper的不礼貌原则和不礼貌模式作为理论框架。Culpeper提出的不礼貌形式,侮辱,挑战,批评,抱怨,打断均在语料中有体现,而其他的语言形式则很少出现,如恐吓。笔者发现,很多被告人面对讯问时会以否认或拒绝来应付公诉人或法官,这也是一种不礼貌的策略。其次,在利用Culpeper不礼貌模式分析法庭话语后发现,在一般的民事案件中,比如家庭纠纷案,冲突话语在模式上多表现为用冒犯性的攻击面子言语(offensive-offensive pairing)的方式存在;而在另一些案件中,比如经济案,被告人在面对威胁面子行为时多采用防御性的维护面子言语(offensive-defensive pairing)的方式为自己辩解,以逃脱法律的责任;但在被告人有重大犯罪嫌疑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则很少使用反驳(counter)的方式来应对不礼貌讯问,多数选择接受(accept)的方式。最后,笔者发现法庭冲突话语具有典型的机构不礼貌(institutional impoliteness)的功能,主要表现在法庭参与者权力的不平等和社会对权力的认可方面;同时笔者归纳总结了法庭冲突话语的典型语用特征:权力者的冲突话语优先权,双向性,直接性和故意性。此前很少有人涉及到法庭冲突话语的研究,结合本研究,读者可以从一个新的角度去解读法庭话语中的冲突或激化,从而有利于促进法庭审判中的用语文明,对法庭的和谐以及社会的和谐建设产生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