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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一例女性主义参与式赋权推动村治的行动研究。文章认为,村规民约是国家法的补充,在依法治村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父权制家庭和社区同构的性别歧视和不平等文化制度的影响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村规民约中,修订和落实性别平等的村规民约是村庄治理和依法治村的一个重要部分。本文分析了有效赋权的周山妇女手工艺协会为带动的村民,在周山村十年发展过程中,推动了周山村三次修订和落实村规民约的村治探索,显示出妇女有效赋权行动的作用和效果,揭示出农村妇女和村民才是村治的主体。 论文分为六个部分包括导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章主体部分以及结语。导言介绍选题的背景、意义以及研究现状和综述。说明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并对相关概念和理论进行界定。第一章在全面阐明笔者选择周山村作为案例研究的缘由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妇女手工艺协会实现个人和集体赋权以及深层赋权的特点和过程。第二章详细论述了有效赋权的妇女手工艺协会,带动周山村村民通过前两次修订和落实村规民约开展村庄治理的探索过程:从婚俗变革到两次村规民约的修订和落实,是周山村妇女带动全村一起改变村庄的性别不平等文化观念,挑战父权制的性别不平等制度结构的行动变革,既是一种有效赋权,也是一种有效行动。有效赋权的妇女手工艺协会,在村庄中的影响力不断增强。三名协会进入村委的成员,在第二次村规民约修订中成为女性参与和发声的重要力量。第三章叙述了全方位践行性别平等的村民自治的赋权妇女和村民参与第三次村规民约修订和落实的情况。第三次的修订深入响应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全面依法治村的精神,更全面地落实了社会性别平等原则的同时,体现出公正和法治的原则。全方位赋权的妇女手工艺协会带动起来的村民充分参与修订并提出有创建性的村规民约条款,自觉志愿参与和谐周山村的建设落实。第四章主要从村庄规则、家庭关系、社区生态、组织化、未来设计等方面论述了周山村的十年巨变。结语揭示周山村案例的启示和意义。 本文作为行动研究,提供了一例通过妇女赋权带动村民推动性别平等村规民约的修订和落实为探索的村治实例,具有一定的开创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