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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越来越多的矛盾凸显出来:财政收入增速逐年放缓、政府负担越来越重。为了应对这种局面,以前隶属于中央政府的一大批准政府机构变为中央企业开始走市场化道路,比如原先几近自然垄断的基础设施行业,不得不独立面对市场的竞争。同时,政府也需要加大基础设施投资来拉动经济;提供更优质公共服务用以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质量。PPP模式应运而生,成为当下社会关注的热点。公私合营(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是指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PPP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同时通过审计机关或者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共服务的价格和质量等进行审计监督。然而,PPP项目与传统建设项目相比有着许多特殊性:PPP项目大多是合同期长、投资规模大、资金沉淀性强、回收周期长、收益相对低、风险较高的基础设施项目;合同期通常长达20-30年;关联方众多,不同利益主体之间追求的目标不同等等。无论从审计方式还是审计重点,这些特性决定了 PPP项目的审计与常规建设项目的审计有着明显的区别。常规建设项目审计已经不再适用,需继续提出新的审计重点、探寻新的审计方式来应对PPP项目审计工作。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物有所值理论为基础,通过对比PPP模式和传统工程建设项目,分析PPP模式的特点,结合C市地下综合管廊PPP案例,以第三方审计视角从项目前期立项、可行性研究分析、"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分析、合同管理、风险分担、利益分配等方面分析了本案例在审计过程中的问题及原因,并针对案例项目本身提出针对性的改善方法,进而对未来PPP审计领域提出可行的参考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