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8年5月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给四川、陕西、甘肃部分地区造成了强烈的破坏。在国家力量的主导下,我国政府以举国之力推动了灾区的灾后恢复重建。限时三年的灾后重建运动,一方面迅速积聚了大量投资和建设项目改善了受灾地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产设施体系,另一方面也整合了工业化、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等国家发展战略。国家主导灾后重建与发展型灾后重建成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突出特征,这也标志着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成熟的灾害应对机制,即以国家推动的发展应对灾害。本文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对发展时代的中国灾害应对模式进行了描述与分析。首先,灾后恢复重建运动是一个多元进程。它起始于国家层面的重建规划,并在地方政府层面以项目建设的方式推进实施,而在基层政府与乡村社会的互动层面则主要呈现为征地拆迁。从内容来看,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并不限于片段的灾害毁损的恢复,而是关涉更宽泛的发展进程:经济增长刺激、产业结构调整、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管理改革等等。其次,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运动导致了受灾地区乡村社会剧烈的社会变迁,这种影响甚至超过地震灾害影响本身。由于重建规划赋予的不同定位以及分类重建措施的实施,受灾地区的村庄或被消失或被改造,村庄人口在享受更多现代化便利的同时,也被更牢固地锁入生产-消费社会体系之中。维系乡村共同体的社会关系也在灾后重建运动中受到国家资源输入的瓦解,而被重新组合为国家与公民的关系纳入国家的管控体系。再次,灾后重建运动的推进依赖于强盛国家的资源动员、突生机制运作以及消解抗争等能力。这些能力通过对灾害话语和灾害应对实践的叙事构建,将灾后重建与发展元叙事绑缚在一起,支撑了国家主导的发展型灾后重建的合法性。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运动所呈现的样态正是发展时代灾害应对的一个深刻案例。无论是将其归置于中国的发展背景还是全球灾害应对实践中进行延展审视,都可以发现,继贫困、环境之后,灾害应对已经成为发展机器的另一个边疆。在其拓殖进程中,同样形成了国家力量与商品化的力量对受灾乡村地区的双重霸权。因此,从后发展研究的视野去重新审视灾害应对实践,重建社会或许应该成为消解国家力量与商品化的力量双重霸权的矫正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