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片面共犯行为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这种行为是否为共同犯罪是刑法理论上争论不休的一个命题。目前我国刑法并没有对这种行为进行明文规定。对该行为进行研究虽然仅仅是一种理论探讨,但是理论的研究将有助于促进该行为进入法律规制,使得打击这种行为能做到有法可依。全文的行文思路是:行为界定-行为入罪-行为的属性-行为的法律特征。基于此思路,文章主要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片面共犯行为的界定,这是文章的最基础部分,将片面共犯行为客观状态进行界定。第二部分是片面共犯行为的入罪合理性研究。在被刑法明文规定以前,片面共犯行为只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行为,虽然学界大部分赞成该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却少有人对该行为的入罪合理性进行过讨论。本部分将重点论证片面共犯行为入罪是合理且必须的,片面共犯行为应该被我国刑法所规范。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讨论的是片面共犯行为的属性问题。属性问题的研究是研究片面共犯行为如何入罪的关键,因此也是本文的最重要组成部分。第三部分从刑法客观主义、我国刑法的现行规定以及传统的共同犯罪理论出发,阐释了片面共犯非共犯的观点,从而引出第四部分—片面共犯行为的属性:单独的犯罪行为论。第四部分是文章的观点提出。本部分包括两节,第一节探讨当前对片面共犯行为属性定性最有影响的学说——间接正犯论。由于片面共犯行为无法满足间接正犯内在要求的“行为的间接性”与“刑事责任的直接性”这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因此间接正犯论以及拓展的间接正犯论都无法解决片面共犯问题;第二节为单独犯罪行为论。该理论能直接避开共同犯罪的复杂情形,并能够简化片面共犯行为的基本类型,犯罪形态,刑事责任等基本问题,而现有的单独犯罪行为学说最致命的缺陷是无法解决片面共犯行为的客观方面与犯罪四要件中的犯罪客观方面相契合的问题。因此,文章试图引用等价值理论来探讨片面共犯行为客观方面与单独犯罪行为客观方面的等价值性,从而弥补现有的单独犯罪说存在的缺陷,这也是文章的一个创新之处。第五部分是片面共犯行为法律特征的界定,这部分是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的四要件特征分析,进而区分片面共犯与同时犯以及承继共犯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