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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重要的,但制度并不总是有效的。”发展中国家为了实现经济赶超而主动进行制度革新,实施大规模制度转型。但是,影响这种活动效果的最主要问题就是在制度创建过程中进行危险跨越,即不顾特定背景,忽视传统制度要素对新制度的约束,而采取理论上理想的制度模式或照搬其他地方成熟且成功制度模式,甚或把自己在某一阶段制度创建的成功经验固化为永久的模式。这种制度创建的危险跨越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极大,它会减少一个社会有效率的产权,从而造成经济的严重衰退和社会动荡,也会使人们对制度革新丧失信心而导致制度转型半途而废,滑向更加错误的路径。本文就以制度创建活动的危险跨越为对象,运用比较历史制度分析方法提供的理论框架,以中国经济转型为实例,研究如何避免因危险跨越而落入制度变革陷阱,顺利实现制度转型,获得持续稳定的经济繁荣。 论文具体分六个部分展开研究工作:第一章提出问题,并对制度演进的一般理论作了简要回顾,同时指出本文采用的主要分析方法。第二章综合比较历史制度分析法代表性理论,概括出这种分析方法的基本思想和分析框架,就该方法的核心概念——特定背景做出了明确的定义,并阐述了这个概念在理解制度变迁时的枢纽作用;第三章分析了大规模制度转型这种新制度创建活动与一般情形下制度自然演进相比较的特殊性及由此产生的危险跨越问题,对新制度创建活动的危险跨越及其评价标准给出定义,并分析了危险跨越的表现形式和思想根源。这部分特别提出经济转型这种特殊制度创建活动中特定背景的双重属性对危险跨越分析的重要影响。第四章以史论结合的方式回顾了中国制度简史和百年制度转型历史,运用比较历史制度分析方法和由此发展的危险跨越理论,以一种不同的视角对新中国两次经济转型进行了跨越分析。分析指出第一次经济转型存在的危险跨越对第二次经济转型的影响,而第二次转型尽管从转型战略的选择上成功地避免了危险跨越,但是由于这次转型特定背景的双重属性,使它仍未消除前次转型危险跨越的影响而仍处于危险跨越状态,需要通过进一步以产权为中心深化改革,彻底摆脱危险跨越状态。第五章对中国经济转型的未来方向从跨越视角进一步作出探索和思考。首先指出影响中国制度进一步转型的两个重要问题,即对中国经济转型所处的历史阶段需要作出精确判断以及对中国30年改革成就的制度原因作出正确解释。中国模式论是值得警惕的一种倾向。这种急于固化中国目前过渡性体制、混淆转型战略模式与转型目标体制模式的倾向,容易对改革进程的判断形成误导。与此相反,我认为中国经济转型真正到了进退选择的关键时期。在这个关键时期,改革朝什么方向去,取决于我们对过去三十年改革成就取得的制度原因是否能够准确把握和解释。对于这个问题,学界比较流行的理论解释是“财政分权驱动的地方政府竞争论”,或“中国特色的财政联邦主义”。我认为这个解释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中国三十年改革的核心主线是以产权改革为中心的制度微观基础再造,而不是中央与地方权力的划分。只有沿着这条主线解释三十年改革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制度影响,未来的改革才能既具有制度延续性又能抓住关键问题:即围绕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这个中心,以保护有效率的产权为目的进行法治建设,并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提供统一的社会保障协调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第六章对前五章的分析进行概括总结。指出强调开放和动态是比较历史制度分析法关于制度变迁最重要的思想,中国制度变迁的历史分析充分证明了任何模式论都企图固化制度创建的背景,而容易导致危险跨越。基于特定背景的制度动态观可以使制度革新者避免这种陷阱。就中国经济转型而言,需要正确认识转型进展到现阶段特定背景的约束新条件,围绕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这个中心以及相应的法治和社会保障环境完善这些配套制度的建设进一步深化改革,以彻底摆脱经济转型的危险跨越。这是既是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制度改革提出的新挑战,也是巩固改革成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