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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研究表明,负责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的公司管理层,对信息披露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许多学者从管理层的角度出发,研究信息披露透明度问题。在这一过程中,学者们普遍发现并日益感到,管理者持股作为解决两权分离的一种激励措施,对于提高信息透明度有着积极的影响。国内外研究表明,管理层持股使得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趋同,有助于降低代理成本,减少了管理层操纵盈余的可能性,进而减少了信息披露的阻碍.然而,学者们也发现,实际控制人的存在,对管理层持股与会计信息透明度之间能否产生积极的化学反应同样有着重要影响。从1980年开始,许多学者发现股权集中广泛存在于很多国家的上市公司中。1999年拉·波塔(La Porta)等首次沿着所有权的链条追溯发现,除了少数国家外,许多国家的上市公司都存在着唯一的终极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而在投资者保护力度比较弱的国家,这种情况尤为突出.实际控制入通过金字塔结构、交叉持股、表决代理机制和兼职董事等方式拥有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对公司的管理层的日常决策乃至信息披露产生了重要影响。
就我国而言,由于历史因为,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建立时间比较短,上市公司内部和外部治理机制不够完善,使得实际控制人控制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因此我国在实施管理层激励方案时,需要更多地考虑实际控制人性质差异对其产生的影响,引导上市公司合理利用股权激励方式。
本文以2003年-2007年深圳交易所公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结果的上市公司为样本,来研究国有和非国有两种控制人性质的上市公司对管理层持股与会计信息透明度之间的关系有何影响。通过建立回归分析发现:第一,管理层持股作为一种激励机制能减少代理成本,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在检验中,管理层持股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高于管理层未持股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第二,实际控制人性质对会计信息透明度产生了影响。在检验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高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透明度,这与我们通常所认为的国有企业制度弊端所导致的会计信息质量低下相悖.第三,实际控制人性质会对管理层持股与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关系产生影响。在检验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能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但是这种关系不够显著。这可能是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囿于企业所有权性质和各种计划经济时旧观念的束缚,一方面对采用管理层持股提高管理层积极性方面有所保守,导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管理层激励不足。另一方面,在管理层激励方案的设计上存在漏洞,使得管理层持股在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上作用有限.而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恰恰能通过这种有效的激励方式来降低代理成本,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