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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保险公司既是金融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补充。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将金融体系各类潜在的风险显性化,尤其是金融监管失灵的问题。后金融危机时期,欧美各国纷纷推出各自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在传统微观审慎监管的基础上加强宏观审慎监管,以期通过此方法降低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宏观审慎监管的核心内容是对金融机构进行逆周期监管,据此缓解金融机构的内在顺周期性,进而减弱金融机构对系统性风险的“正反馈”作用。逆周期监管较多地运用于商业银行,而对于保险公司的逆周期监管,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务操作均相对薄弱。其原因在于,反映保险公司与实体经济联系的各类经济变量,不仅反应滞后,并且在数据敏感性方面要低于商业银行。本文属于解决问题导向型研究。首先对金融危机背景下保险公司如何加强宏观审慎监管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构建保险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换言之,本文是从“外部”与“内部”两个角度对如何确保保险公司的安全、稳健的经营进行研究。其中,“外部”的角度主要分析保险公司的逆周期监管问题,也是本文分析的重点;而“内部”的角度主要分析保险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问题,是作为保险公司逆周期监管的重要补充。在上述分析中,基金公司将被作为一个参照对象进行比较研究。有关逆周期监管的研究中,本文将循着“顺周期性证明——风险预警逆周期监管”的逻辑顺序进行。首先,证明保险公司在整体视角方面与投资业务方面确实存在顺周期性,明确我对我国保险公司实施逆周期监管的必要性;随后,针对保险公司的整体与投资业务分别进行风险测度研究与预警体系构建,力求对保险公司各业务的系统性风险进行准确预测;最后,按照逆周期监管的需要,讨论我国保险公司监管体系中如何加入逆周期监管的内容。在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问题上,从全面风险管理的背景与意义、全面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了我国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最后从管理框架、管理流程和支持系统三个方面对构建我国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分析。最后,本文针对我国实际情况,研究如何构建我国涵盖保险公司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首先在对宏观审慎监管进行准确定义的基础上,从监管对象、监管机构的组织架构和监管重点三方面详细论述了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构建问题。本文综合运用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方法对保险公司逆周期监管问题进行研究。其中,定性方面主要体现在对保险公司顺周期性的产生及监管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分析,定量方面主要体现在运用静态面板数据模型与AR(1)-TGARCH(1,1)模型对顺周期性的验证与预警模型的构建。本文得出的主要研究结论主要有:一是,我国保险公司无论是从承保业务还是投资业务的角度来看,均存在明显的顺周期性,故有必要对其实施逆周期监管;二是,本文所构建的预警模型可以对保险行业及其投资业务的系统性风险进行预警,为逆周期监管提供有效支持;三是,从拓宽风险覆盖、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优化投资额度与结构管理防范等方面,降低我国保险公司的顺周期性,并强化逆周期监管;四是,我国应建立涵盖所有金融机构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并实施逆周期监管。本文研究的不足有以下两点:1、囿于数据获取,在对保险公司的风险度量及预警指标的选取不够准确与全面。2、由于缺乏实务经验,所提出的逆周期监管与观审慎监管体系中不免存在难以实现或与实际脱节的内容,相关研究结论有待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