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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担保融资虽然缓解了集群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是由于我国中小企业集群互助担保融资相较于国外起步较晚,发展模式仍存在较多不足,使得集群内中小企业在参与互助担保时面临较大的风险,并导致风险在互助担保网络不断积聚,最终产生传染效应,影响到其他企业,乃至地方经济的发展。互助担保融资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一项正常辅助机制,本应是有利于满足集群内中小企业的融资要求,却频频爆发风险传染问题,反而危害了中小企业的长足发展,因此如何防范及控制中小企业集群互助担保融资的风险传染问题已经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热点。本文以2011-2016年长三角地区非金融业上市企业的微观数据为研究样本,针对中小企业集群互助担保融资风险传染的机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研究:第一,分析中小企业集群互助担保融资的发展现状,结合理论探究风险传染的成因;第二,从风险传染渠道出发,分析中小企业集群互助担保融资风险传染效应的影响因素并提出研究假设,构建多元回归模型对研究假设进行检验;第三,探究中小企业集群互助担保融资风险传染的防控措施。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有:(1)中小企业集群互助担保融资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但是其发展模式仍存在许多不足而容易引发风险传染问题,主要表现为:中小企业的过度依赖担保融资、忽视自身担保能力以及内部监管机制缺失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缺失,金融机构的资格审查职能懈怠、担保事件识别不足以及对企业信贷风险披露滞后,还有担保机构的监管机制不健全以及信息流动不畅通等;(2)互助担保参与度、现金持有、大股东企业控制力、再融资能力等方面均会对中小企业集群互助担保融资风险传染效应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风险传染效应与企业互助担保参与度、大股东企业控制力呈正相关,与企业现金持有、再融资能力呈负相关;(3)中小企业集群互助担保融资风险传染的防控措施必须从多方面并行推进,如集群企业、担保机构、金融机构以及政府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