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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取汉代选官与试策文这一特定角度,从汉代两种最主要的选官制度察举与征辟入手,论述了试策的时间、地点,试策文的产生、分类,并在此基础之上较为深入地分析了汉策典范的主要原因。 一、两汉时期最主要的选官制度——察举和征辟 察举是具有一定官位或资格的人向高一级用人机构提出人选,使被推举者得以任职的一种选官程序。汉高祖十一年(前196),高帝第一次公开下令实行荐举之法。汉文帝以后,这种察举的办法渐成制度。当时察举的科目很多。 征辟,是指征召和辟除。 征召是指由皇帝采取特征和聘召的方法,选拔某些社会上有名望的或品学兼优的人士,以备顾问,或委任政事。与之相辅而行的,还有一种经臣僚荐举,然后由皇帝予以征召。这实际是对察举制度的一种补充。所谓辟除,是指官府任用属员的一种制度。 察举法虽然法限严格,仍存在诸多舞弊现象。针对这种状况,朝廷在施行察举制的同时兼用考试来选拔贤才,其主要形式是试策。 以策取士始于汉文帝。纵观两汉,每当灾异之后或皇帝即位改制之时,统治者往往下举贤之诏。随着察举渐成制度,策问与对策也逐渐成为定制。汉代各科皆有试策。试策的时间一般是在察举之后,授官之前。地点多在白虎殿、石渠阁以及宣室。试策又可细分为对策和射策。两汉时期,以对策高第得官和受擢用的例子屡见不鲜。 二、汉代选官制与试策文 试策文是指包括策问和对策在内的一种专门用于考试的文体。 试策文(包括策问与对策)作为一种应用性很强的考试文体,往往被排除在文学的讨论范围之外。尤其是策问。实际上,策问与对策并非没有文学性,只是其文学性的表现另有特色罢了。 汉代以后的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试策一直是统治者选拔人才的主要考试方法。有试策存在,就会不断地涌现出大量的对策文章。然而,“策莫盛于汉”这与汉代选官制度有着直接关系。汉代的对策文存在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极言直谏”。究其原因有二:一是两汉诸帝求贤纳言的真诚态度,给应试者创造了能真正直言极谏的客观环境;二是后代科举制较之汉代察举制而言,功利性日益增强,致使试策文的应试功能凸现而文学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