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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但是在房价过快增长的同时,一部分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逐渐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党在2012年举行的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中提出,我国社会改革的发展目标应以“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为基准,实现全国人民生活的不断发展。2020年为我国计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建成之年,意味着到2020年能够基本解决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本文以太原市保障性住房的政策体系为研究对象,首先对太原市保障性住房中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政策进行梳理和分析。其次对太原市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和政策的实施现状进行描述性分析,构建保障性住房政策绩效评价模型。对太原市保障性住房政策的绩效评价目标主要包括保障性工作投入和保障工作效率两个方面。最后,对太原市保障性住房政策绩效进行评价后,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并根据太原市的具体情况提出提高太原市保障性住房政策实施绩效的策略,为改善居民生活水平和解决住房问题提供参考性建议,以促进太原市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良性运作。本文通过对太原市保障性住房政策绩效评价后得出如下研究结论:第一,通过对太原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进行回顾,并对政策的实施现状进行描述性分析,认为太原市政府能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对于保障性住房加大关注,并能有效的制定相关政策,为有效落实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提供政策支持,为后续研究的其他学者提供参考和指导。第二,对太原市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时,通过综合评分法得出保障工作投入的贡献率为48.97%,保障工作绩效的贡献率为51.03%,认为保障性工作投入和保障工作绩效对于政策绩效的实施效果都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同时也认为太原市政府在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效率和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些许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