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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能够改善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通过激励机制吸引并留住人才,使管理层和股东利益相一致,激励高管和核心员工为企业创造价值。股权激励机制在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获得快速发展。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和完善,关于股权激励机制的法律法规也日益健全。自2009年我国创业板市场开办以来,股权激励制度得到了更为广泛的运用,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负面现象。创业板上市公司高成长、高风险的特性决定了股权激励机制能够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具体实施效果如何仍需做进一步研究。本文的研究目标在于探讨股权激励机制的实施对创业板公司绩效提升是否有显著作用,并通过实证分析逐一研究了股权激励各个要素的实施效果。首先文章对于现有的关于股权激励与绩效关系的文献进行了梳理。然后文章分析了股权激励的具体要素,并对授予比例、行权溢价以及激励有效期三个要素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提出了相关的研究假设。利用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数据,文章通过横向纵向分析和模式的比较来研究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企业绩效的关系。T检验的结果表明:横向对比方面,对于实施和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对比,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盈利能力和股东获利能力都有所提高。纵向对比方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前后的盈利能力和股东获利能力有显著的差异。对于不同激励模式方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盈利能力和股东获利能力都有显著的差别。利用回归分析的方法,文章还探究了激励计划中激励要素的影响。实证研究的结果表明,激励计划的授予比例和授权期限对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不大,行权溢价对公司绩效有一定正面影响。从激励方式来看,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公司中激励具体要素的影响并不明显,但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中行权溢价对经营绩效有一定正面效果。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文章关注到了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特殊性,并且并不局限于股权激励本身,还具体考察了股权激励具体要素的影响。文章的研究结论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权设计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