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毛泽东的宪政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探讨和学习毛泽东宪政思想的发展和变化对于我国新时期宪政运动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借鉴作用。在建国之前,毛泽东就领导共产党人与各民主党派一道制定了具有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建国后,又主持起草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 《五四宪法》倾注了毛泽东大量的心血,是毛泽东宪政思想的集中体现。其中的很多立宪原则和宪法原则被现行宪法所采用,如科学性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人民主权原则等。但是,后来受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思想的影响,毛泽东在整个法制观上陷入了法律虚无主义,逐渐放弃了法治,慢慢开始向人治侧重。从而导致了中国宪政乃至整个法制事业的停滞和倒退。 本文试图通过对毛泽东宪政思想从发生、发展到逐步成熟的梳理,分析其法制思想的嬗变原因,总结其正确成功之处和经验教训,以期能对今天的宪政建设提供点滴借鉴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