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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道出了食品在公众生活中举足轻重的地位。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及社会经济。当前食品种类越来越丰富,但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近年来,全球性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它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安全”、“地区安全”乃至“地球人”安全的大问题,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我国也屡屡遭遇各类食品安全事故。2008年的“三鹿事件”以其危害面之大、影响范围之广,震惊中外而为世人瞩目。虽然导致这些悲剧发生的因素很多,但政府监管不力是造成这次食品安全事故的罪魁祸首。政府监管是解决和矫正市场失灵问题的有效手段,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加强和改革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为了挽救我国食品安全危机,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该法明确建立了以权责一致为原则,分工明晰、责任明确、权威高效,决策与执行适度分开、相互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然而新法所规定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对于解决当前存在的“多头监管、监管缝隙”力度不大。因此正值《食品安全法》实施之际,研究如何加强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由于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多方面、多环节、多层次和多领域的问题,并且我国食品安全研究起步较晚,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就显得特别复杂。为了推进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研究,尽快构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本文运用经济学、公共管理、政治学、法学等相关理论,采取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总体分析与个案剖析、比较分析、文献研究等研究方法,以“三鹿事件”为实证,针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考虑我国国情并综合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理论与实践,思考并设计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外部环境。全文共分五个部分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研究。第一部分为绪论。第二部分是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概述,论述了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历史和现状。第三部分以“三鹿事件”为例分析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是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经验借鉴。第五部分是综合本文研究结论,提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文章最后得出结论,政府监管是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但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削弱了政府监管的效率,因而应厘清与市场自我治理的边界,确定监管的重点,最大限度地保障我国食品安全。这些研究成果,希望能够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效解决乃至消除食品安全问题及其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