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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我国现代化社会主义的发展,我国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是一项庞大而系统的工程,并且从高效、便捷化解社会争议与纠纷的角度考虑,要求我们对诸多的相关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是行政机构解决当事人争议的一种非诉讼救济途径,其建既适应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需要,又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环节。正是由于上述缘由,本文对我国的行政调解制度进行了论述及分析,从行政调解的概念分析出发,对比三大调解制度的概念,即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区别;分析我国行政调解制度实践现状,结合借鉴国外成熟的行政调解模式,提出完善我国行政调解制度的建议,主要内容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引言。通过介绍本文的选题意义,研究思路,研究思路及方法,从而阐明行政调解制度研究的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行政调解的概念阐述及分析。从定义上对行政调解制度进行具体阐述,行政调解的特征进行分析,对比三大调解制度的的区别与联系,即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
第三部分,分析我国行政调解制度的不足及完善必要性。主要包括我国行政调解制度的运行机制、制度机制、自身机制等方面,从而总结出我国行政调解制度取得的成绩以及所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完善我国行政调解制度的必要性。
第四部分,如何完善我国的行政调解制度。在分析了我国行政调解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国外成熟的行政调解模式的基础上,尝试地提出了我国在行政调解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调解的程序设定,行政调解的功能定位以及在我国如何有效地在行政调解制度机制,运行机制及自身机制方面的完善,以期使我国的行政调解制度完成自身的价值回归与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