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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的形势较为严峻,工伤事故时有发生,因工伤导致残疾的人口数量随之上升。另一方面,从总体而言,我国残疾人的就业形势尚不够理想,而因工伤导致肢体残疾这一人群,由于其特殊的年龄、生理和心理状况以及社会角色,有着特殊的就业要求,因此关注他们的就业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就显得尤为必要。 本文利用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对我国因工伤导致肢体残疾者的就业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个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供研究者和决策者参考,以期对促进我国工伤肢体残疾者再就业工作有所裨益。 本文主要从就业动机、就业能力和就业环境三个角度分析工伤肢残者的就业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就业行为的实现首先需要劳动者有就业的意愿,同时劳动者还须具备从事某种劳动的能力,而劳动者特别是较为弱势的残疾人实现就业,还须有适宜的就业环境。工伤肢残者的个人基本人口特征,包括年龄、性别、户口性质、婚姻和教育状况,则对其就业动机、就业能力和所处就业环境都产生影响。本文的分析结果显示,工伤肢残者的性别、户口性质、婚姻、教育状况、家庭抚养结构、家庭规模、是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肢体残疾等级、是否为多重残疾、残疾持续时间、发现残疾年龄以及居住地类型对其在业状况的影响显著。就模型中涉及的三类变量的解释力度而言,残疾人个人就业能力的作用最为明显,其次为残疾人的就业动机,最后为残疾人的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