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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发展是一件关系到国家整体发展水平的大事,我国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农村地区的建设,不仅要在产业上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更要在人居环境和发展模式上向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绿色发展靠拢,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这不仅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未来经济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然而农村生态建设与城市存在明显的不同,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不仅在生态建设方面缺乏足够的资源投入,而且在发展理念和发展规划上存在许多落后的因素。和我国许多大型中心城市已经开始崇尚低碳生活、生态健康的理念不同,农村地区在生态发展上的落后程度已经成为阻碍农村经济迈入现代化领域的最大障碍。因此,深入研究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建设,对于缩小城乡差距,推动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的提高,更快地带动农村地区融入市场经济发展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我国美丽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值得关注的是农村建设任务的具体实施主要依靠当地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因此,各级政府、村民委员会等公共管理主体是农村生态发展与环境保护建设的重要机构,肩负着农村生态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任务,不仅要实施好生态建设各项具体工作,更要引导农民群体共同参与建设,突出村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书院镇是上海地区颇具典型的远郊乡镇,改革开放以来,在上海逐步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核心区域的背景下,书院镇实现了较快的经济增长,但是在发展绿色经济和生态建设方面还比较落后,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仍然有较多的不足。为了更好地解决书院镇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乃至我国农村普遍的美丽乡村建设需求,本文以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作为研究对象,运用新公共服务的理论基础,通过对书院镇所辖各个村庄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中生态保护与改造、生态经济、生态农业等方面的分析与研究,具体从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农村生活等领域归纳出农村地区生态建设的短板,并对短板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得出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是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不健全、缺乏科学的顶层设计、资金技术人才严重不足等。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建议,指出美丽乡村建设瓶颈的突破口在生态,必须牢牢抓住生态建设这个关键点,探索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道路。政府、村民委员会等公共管理机构要在农村生态建设领域扮演重要的角色,不仅要推动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更多地向农村地区倾斜,带动农民群众提高生态意识,还要在具体的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起到引领作用,通过实际行动促进村民们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主体,形成政府、村委会、村民群体共同建设美丽乡村的良好局面。希望本研究能够对我国农村地区的生态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长远规划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