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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战后,中国的国际制度战略从战略特性上来划分,可分为体系结构性战略和体系进程性战略。这种划分的基础性前提是国际关系理论中国际制度的作用可划分为结构性作用和进程性作用。结构现实主义认为,国际制度是霸权体系的一部分,是霸权体系维持和扩张的工具,是为霸权国家利益服务的。本文将国际制度的这种作用定义为结构性作用。新自由制度主义及建构主义认为,国际制度是用来保护国家间合作的,是为实现共同利益服务的。本文将国际制度的这种作用定义为进程性作用。国际制度战略就是依据如何认同国际制度的这两种作用来进行特性划分的。如果强调对结构性作用的逆向认同,就会选择挑战或改造现行国际制度的战略,表现出体系结构性战略特征:如果强调对进程性作用的正向认同,就会选择维持和维护现行国际制度的战略,表现出体系进程性战略特征。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时期中国始终逆向认同国际制度的结构性作用,结果导致其选择对当时以资本主义国家为中心的国际秩序及国际制度发动革命或发起挑战的战略。其后,邓小平时期中国出于改革开放政策和经济发展的必要性考虑,第一次开始正向认同国际制度的进程性作用,结果导致其选择参与国际制度的战略。这种国际制度战略的历史变迁对冷战后的中国依然产生着影响。换言之,就是逆向认同结构性作用的体系结构性战略与正向认同进程性作用的体系进程性战略同时存在于江泽民时期及胡锦涛时期。首先,本文分析了冷战后中国对于全球的国际制度战略。江泽民时期大力推进多极化及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体系结构性战略。在前苏联解体导致国际体系发生变革的过程中,美国单一霸权制度开始形成,因此应对霸权政治和强权政治的战略越发重要。在结构性作用的逆向认同下改善现行国际秩序及国际制度不公正、不合理、不公平的民主赤字现状成为中国国际制度战略的核心。胡锦涛时期重点推进建设和谐世界和国际关系民主化的体系进程性战略。进入21世纪后,随着中国逐步实现大国化,国际社会强烈要求中国在国际事务中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此外,在上世纪90年代后始现于国际社会的中国威胁论仍未消失的情况下,中国必须进一步树立其更为和平的国际形象。因此,强调进程性作用的体系进程性战略成为中国国际制度战略的核心。其次,本文分析了冷战后中国对于东亚地区的国际制度战略,包括推动安全领域地区合作的体系结构性战略与推动经贸领域地区合作的体系进程性战略。地区安全合作的目的在于补充和牵制掌握地区内安全秩序主导权的美国及其同盟体系,表现出对国际制度的结构性作用起到牵制作用的体系结构性特征。地区经济合作的目的在于建立地区内市场单一化的自由贸易区,并最终实现地区经济一体化,表现出强调国际制度的进程性作用的典型的体系进程性特征。本文的结论是:冷战后,中国的国际制度战略特征是体系进程性战略与体系结构性战略并存,在今后实现和平发展道路的过程中两者并存必将归于体系进程性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