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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及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要求,如何在社会经济的新发展要求下不断调整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在政府与市场之间保持平衡和不断建立新的平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问题。通过在政府与市场之间逐渐形成的社会中介层面来实现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平衡是经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检验的能解决问题的有效举措。理所当然,作为社会中介组织典型代表的行业协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开始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实践中行业协会角色定位模糊、规范混乱,导致行业协会在其发展过程中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再加上之前的全球性经济危机给本国国内各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发展困境,作为企业代表的各行业协会无疑雪上加霜,面临更加严峻的生存考验。正是基于以上种种原因,我们试图从经济法的视野,重新清晰界定行业协会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角色,考虑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所具有的突出专业性和行业代表性优势基础上,强调行业协会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具有的经济管理主体资格。
本文即是运用历史法学、比较法学和理论法学的研究方法,在明确界定行业协会发挥经济管理功效的具体经济领域的基础之上,拟通过对不同经济场域下不同性质行业协会的职能与职责的具体建构,来充分实现行业协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经济管理职能。全文除了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经济法视野下的行业协会一般性分析。首先,为了更好地理解行业协会这一社会中介组织,我们整理了行业协会的相关概念,并对其产生发展历程进行历史梳理;其次,通过论证行业协会与经济法的四种契合表现阐明了行业协会的经济法属性;最后,经过对行业协会相关理论的分析,总结了行业协会在经济法中的一般角色定位。第二部分,行业协会一般角色定位下的发展困境。第一,行业协会行政化管理色彩浓重促使政会不分,进而引发行业协会生存窘境;第二,行业协会运行机制僵化、不协调,导致不能有效发挥自身功效;第三,行业协会日常管理混乱、制度缺失,使得自身存在的合法性遭遇质疑。第三部分,行业协会作为经济领域管理主体的理论基础。首先,介绍了管理学基础—治理理论,该理论主张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其次介绍了社会学基础—社会资本理论,该理论认为通过行业协会等民间社会组织建构社会资本可以有效促进社会经济生活有序开展;最后,分析了法学基础—结社自由,认为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在实现宪法规定的结社自由权利的同时,还优化了政府的经济管理体制。第四部分,行业协会作为经济领域管理主体的建构方案。首先,主张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宏观、中观、微观三层次领域划分,并深刻剖析这样划分的理论及现实意义;其次,论证二元性行业协会在我国的构建,其中从二元性行业协会在他国的生存状况及在我国的生成依据两方面着手来探讨该制度在我国的存在价值;最后,详细论述行业协会在中观经济领域中的经济管理主体资格建构,在此,我们将依据公、私两种不同性质行业协会的特征来对其相关职能、职责作出具体设计。
本文即是运用历史法学、比较法学和理论法学的研究方法,在明确界定行业协会发挥经济管理功效的具体经济领域的基础之上,拟通过对不同经济场域下不同性质行业协会的职能与职责的具体建构,来充分实现行业协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经济管理职能。全文除了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经济法视野下的行业协会一般性分析。首先,为了更好地理解行业协会这一社会中介组织,我们整理了行业协会的相关概念,并对其产生发展历程进行历史梳理;其次,通过论证行业协会与经济法的四种契合表现阐明了行业协会的经济法属性;最后,经过对行业协会相关理论的分析,总结了行业协会在经济法中的一般角色定位。第二部分,行业协会一般角色定位下的发展困境。第一,行业协会行政化管理色彩浓重促使政会不分,进而引发行业协会生存窘境;第二,行业协会运行机制僵化、不协调,导致不能有效发挥自身功效;第三,行业协会日常管理混乱、制度缺失,使得自身存在的合法性遭遇质疑。第三部分,行业协会作为经济领域管理主体的理论基础。首先,介绍了管理学基础—治理理论,该理论主张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其次介绍了社会学基础—社会资本理论,该理论认为通过行业协会等民间社会组织建构社会资本可以有效促进社会经济生活有序开展;最后,分析了法学基础—结社自由,认为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在实现宪法规定的结社自由权利的同时,还优化了政府的经济管理体制。第四部分,行业协会作为经济领域管理主体的建构方案。首先,主张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宏观、中观、微观三层次领域划分,并深刻剖析这样划分的理论及现实意义;其次,论证二元性行业协会在我国的构建,其中从二元性行业协会在他国的生存状况及在我国的生成依据两方面着手来探讨该制度在我国的存在价值;最后,详细论述行业协会在中观经济领域中的经济管理主体资格建构,在此,我们将依据公、私两种不同性质行业协会的特征来对其相关职能、职责作出具体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