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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业已经成为21世纪的重要产业,成为各国经济竞争的新的制高点。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WTO服务贸易规则将具有更强的普适性。我国现有的物流法律法规也将根据WTO规则进行调整,以适应现代物流的发展需要。在世界贸易法律体系中,市场准入是最受重视的问题之一。然而,我国的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已成为现代物流快速发展的瓶颈。因此,科学合理的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是加快发展我国物流市场,增强物流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制度保障。全文共五部分。笔者以现代物流作为切入点,以经济法的干预市场理论为基础,采用比较学、理论研究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现代管理学、制度经济学及经济法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对我国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存在的社会功能、法律问题和完善的对策加以系统分析,以探讨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深层逻辑。第一部分从市场准入制度的内涵与外延着手,分析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在市场体系、宏观结构调整以及社会就业方面的现实意义和功能,目的在于明确研究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第二部分从理论的高度研究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管理学、经济学和经济法学基础。管理学知识为政府干预物流主体的合理性提供依据;制度经济学理论为我国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社会效果提供评价标准;经济法学原理为我国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完善提供法学分析依据。第三部分从历史的视角出发,深入研究中西方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形成和法制现状,目的在于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物流实践经验中获得有价值的借鉴。美国、日本政府对物流市场管制路径的变化表明,政府的职能逐步从微观规制转向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的辨证统一,政府与市场的权利边界划分清晰,物流市场因而发展迅速。发达国家的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为我国政府干预物流主体提供了有益的启示。第四部分重点分析我国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我国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政府的干预理念落后,市场准入法律规定分散混乱、可操作性差,传统物流行政干预色彩浓厚,新型物流法律制度缺失,非公有制经济遭受歧视,社会组织治理机制缺失等。上述问题的原因非常复杂,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既有历史的因素,也有现阶段经济、政治、法律方面的诸多因素。第五部分结合物流业发展的国际趋势,对我国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对策。为了与WTO服务贸易规则接轨,我国的物流市场准入法律制度需要在基本原则和监管体制方面,以法定的形式完善政府的干预理念、干预范围和干预方法。从促进物流市场竞争的角度出发,本部分根据内外资物流服务的特点,提出完善我国物流市场准入制度的对策,为我国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公平竞争的物流市场环境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