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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立法领域还是司法领域,原则与政策都在规则之外起着重要的论证作用。区分原则与政策之间的关系将有助于实现对个人权利的尊重与保护。原则与政策在法律运行中起着不同的作用,原则立足于对个人权利的平等保护与尊重,而政策则是立足于社会整体目标的实现。在法律运行中,经常会出现个人权利与社会目标之间利益冲突,而这种利益的衡量必须建立在原则与政策论证的基础之上解决。任何立法活动或者司法判决都是一种政治决定,在这一决定的过程中必然涉及到对价值的考量,其中原则与政策就代表着不同的价值选择。原则与政策本身是法律要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它们又以价值论证的方式指引着法律条文的完善与进步。在法律运行中,只有将原则的概念开放化,使之与社会共同体不断发展的观念相融合,才能不断完善原则的政治道德性基础,因而更好地论证对个人权利的尊重与保护。政策的合理性应该尽量地建立在原则的基础之上,当原则与政策的利益难以取舍时,不能想当然地以社会目标取代个人权利,而应该在开放性论证的视野下,让公民参与到利益的衡量这一讨论之中。在我国当前的法治情形之下,探讨原则与政策的关系以及对两者的衡量问题将有助于打破我国社会传统中存在的“义务本位”思想,更进一步突出个人权利在与社会目标相衡量中的重要价值,以实现对个人权利的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