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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学者丁学良在《辩论“中国模式”》一书中写道:“过去二十余年来中国所有‘维稳’方面的演进发展,都立足于一个基本判断:企图推翻本政权的个人和组织太多样、太复杂、太顽固、太隐蔽、太有资源、太有能力、太与时俱进、太不可轻视。因此,‘维稳’机构必须每时每刻准备反击,最好是先发制人。”这种判断是否属实?政府的应对又是否有效?这就需要评估和分析我们社会中民众抗议的动员能力。对民众抗争动员进行分析就是本文的研究目的。在抗争政治理论里,对民众动员能力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动员结构”的分析中,所谓“动员结构”,就是促成集体行动参与的正式或非正式的管道,而这种管道就是社会运动组织以及事先存在的人际网络,“动员”就是创造动员结构、以及准备和执行抗议行动、向运动的表演者和公众传达可见的运动成果的过程。动员需要诸如人力、金钱、知识、框架、技巧,以及及时通报运动进展信息以影响他人的技术工具等资源。笔者主要采用抗争政治理论与研究方法对民众的抗争动员进行分析和研究,从一些已有的学术文献中选取田野调查案例进行分析。由于民众的抗争类型纷繁复杂,需要选取一个角度对其进行动员的分析与比较。于是,笔者将我国当下的民众抗争类型分为“价值取向”和“非价值取向”两种类型,划分的标准主要是从表达抗议诉求的主体和诉求内容受惠主体是否一致,如果表达抗议诉求的主体与受惠主体是一致的,那么这种抗议行动取向就是“非价值取向”的抗议行动;如果表达抗议诉求的主体与受惠主体并不一致,参与者有为他人争取利益的追求,那么这种抗议行动取向就是“价值取向”。为了进一步表述“非价值取向”的内涵,笔者用“利益取向”来替代“非价值取向”这个概念,具体而言,如果一件抗议事件的目标指向是为了争取自身利益(主要是物质利益),比如要求提高征地补偿款、要求不要在其居住点附近修建垃圾场、要求为其提供生活保障等等,这种抗议行动取向就是“利益取向”;如果一件抗议事件的目标指向是为了争取社会公道、要求政府的公正对待,或者自由、民主等一些普世价值,那么这种抗议行动取向就是“价值取向”。但有些情况下,参与者中会出现一部分是为了自身利益参与抗议行动,另一部分是为了一种社会公平、公正而参与抗议行动,因此,笔者又进一步区分出四种抗议类型:纯粹利益取向的抗争行动、纯粹价值取向的抗争行动、利益取向中出现价值取向的抗争行动和价值取向中出现利益参与的抗争行动。笔者在四种抗议类型中分别选取一些典型案例对其进行动员分析,主要从动员结构、动员主体、动员技术、动员机制四个角度对这四种抗议行动进行动员分析,笔者得出的主要结论是:第一,在动员结构上,利益取向的动员结构是一种“圈”状动员结构,紧密而狭窄;而价值取向的动员结构是一种“网状”动员结构,疏散而广阔;第二,在动员主体上,利益取向者和价值取向者都具有一定的动员主体秘密性、主要由积极分子发动动员的特点,但价值取向的民众抗争动员体现地更为明显,动员主体拥有的资源越多,秘密性程度就越低;第三,在动员技术上,利益取向者的动员技术侧重于寻求问题的解决;而价值取向者的动员技术侧重于唤起更多人的参与。利益取向的抗争行动在人力资源的获取上更具备优势,而价值取向者则在媒体资源获取上更具有优势,无论人力资源还是媒体资源,当数量足够大的时候,都有助于获取对方资源。第四,在动员机制上,利益取向的民众抗争的动员机制是侧重于理性机制,价值取向的民众抗争侧重于情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