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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意见信息的使用者有很多,除了股票投资者,还有债权人。是否债权人在作决策时会因不同的审计意见信息而产生决策差异呢?是否会因为企业的股权性质差异产生对审计意见信息的考察差异呢?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政府角色定位多元化、政府干预在一些地区和经济社会领域将不可避免。由于政府在各个地区和不同所有制公司中的角色有所差异,其作用不尽相同,那么中国的债权人是否会因为企业中政府角色的不同对审计意见信息使用的程度存在差异呢?
要回答以上问题,就必须分析审计意见信息在银行债务决策中的信息含量并从中寻找相关制度内因。但是,截至目前,尚未有文献从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的角度来对我国上市公司信贷契约进行全面的分析。本文将在回顾和分析会计信息和审计意见信息、债务契约、政府作用等理论基础上,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债务融资和商业银行信贷政策制度背景条件下,探索研究审计意见信息在我国上市公司债务契约中的运用。本文主要参考并改进了胡奕明教授的银行信贷研究模型,利用我国上市公司的样本数据进行检验,来证明审计意见在银行借贷决策中的信息含量。然后,从股权性质、期限结构、地区差异和信息质量上来剖析审计意见信息在债务契约中的运用情况,找出影响的制度动因,从而得出研究结论:第一,财务信息与银行贷款概率存在合理的相关关系,但是有些指标与银行贷款概率相关关系不明显,审计意见信息对银行借贷决策有一定影响。第二,债务期限结构对审计意见在银行贷款决策中的作用有显著影响,一般来说,长期贷款决策更多的考察审计意见等非财务信息,短期贷款则更多的考察财务信息较少考察审计意见等非财务信息的影响。同时我们研究发现国有企业更有可能获得银行长期贷款,且审计意见对国有企业是否可以得到长期贷款影响并不大。第三,股权性质在政府干预程度较弱的地区对银行贷款的影响不大,而且股权性质差异在银行借款活动中对审计意见的使用的影响不显著:而在政府干预程度较强的地区,股权性质差异对银行贷款的影响很大,同时股权性质差异在银行借款活动中对审计意见的使用的影响显著。一般而言,在政府干预程度较强地区,国有企业更容易得到贷款,而且审计意见对国有企业贷款的影响并不大。
我们认为要解决中国债务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必须要在提高财务信息、审计意见信息和非财务信息质量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对国家控制的上市公司的产权改革步伐,继续努力减少政府对上市公司的干预,不断加强中小投资者法律保护,以从根本上改善市场和法制环境。
本文在转型体制下,考察审计意见信息在债务契约中的运用,研究债务契约中的审计意见信息含量问题,为审计意见相关性研究提供了全新的理论研究视角。同时,本文从审计意见信息和债务契约的相关性研究中寻找制度内因,这有利于商业银行作为债权人在会计改革中发挥作用和贡献,有利于加强债权人治理,有利于加强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机制建设从而推动我国债务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