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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最早兴起于欧美,随着国外P2P平台的成立和发展,在全球尤其是我国掀起了一场P2P热潮。我国目前正在大力发展和推广“互联网+”及普惠金融政策,借着政策的春风P2P网络借贷也乘上了高速发展的列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P2P是民间小额借贷的变形,它充分利用了网络的优势将传统小额借贷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它为金融业的发展开创了新模式。从普惠金融角度看,普惠金融强调金融服务的全覆盖,网络借贷恰恰符合这个特点。所以网络借贷属于普惠金融但又有别于传统的普惠金融形式,传统的普惠金融更偏向于向农村贫困群体服务,而网络借贷更多的为社会底层人士、小微企业提供便利的投融资活动。当前,P2P网络借贷活动主要依靠P2P平台来进行,但平台倒闭、跑路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行业信誉。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由于监管的缺失,P2P平台从信息中介转变为信用中介,且服务对象及方式不再以普惠性为中心。笔者从落实普惠金融的角度思考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引导P2P行业驶向正轨,摆脱现在这种无法可依的局面,为行业发展制定一个可行的法律框架。本文除绪论和结语外,主要分为三章:第一章,简述P2P网络借贷兴起的原因和目前的发展状况,多方面阐明网络借贷的特征,初探普惠金融与网络借贷的关系,分析网络借贷的性质和法律地位。通过对国内和国外网络借贷模式的研究,进一步分析网络借贷的发展脉络,梳理经营模式,发现中外模式的异同,为发现问题提供理论基础。第二章,从普惠金融的视角审视P2P网络借贷的发展状况,并结合第一章的介绍,发现P2P正在逐渐偏离普惠金融的本质,走上传统金融的老路。笔者阐明了其具体偏离轨道的方式,并从中发现了更深层次的法律问题。第三章,结合前文的分析论述,在立足于国内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域外经验,以发展普惠金融为视角,以法律手段为工具,从多角度提出规制建议,期望通过合适的监管手段重新将P2P网络借贷纳入普惠金融的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