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城市群在当今国际经济竞争、地域竞争中逐渐成为主体,全球经济最发达的地方以六大城市群聚集的形式展现出来,城市群不仅能起到经济集聚的作用,在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关键转型期,城市群还承担着推动人的城镇化、培育经济创新孵化器等重要责任,因此推动城市群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长三角城市群为首的五大国家级城市群,以及正在培育的九大区域性城市群、六大地区性城市群,城市群的规模、发展程度、人均收入水平等状况参差不齐,但是都出现了行政壁垒分割、城市边界环境破坏严重、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等城市群发展问题,对进一步提升城市群发展水平,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形成一定的阻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背景下,城市群的问题症结在于能否达成城市群内政府间合作,通过政府之间的合作,统一规划城市群内战略定位与产业布局,降低城市群内地方政府间的竞争负效应;避免重复建设、恶性竞争,实现城市群一体化,为城市群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平台。本文首先展开城市群定义、城市群政府间合作文献梳理、新区域主义的理论溯源,提炼新区域主义的特点如下:参与主体多元,引入公司、社会团体;合作主体平等、方式灵活、模式网络化。其次梳理我国城市群政府间合作的发展历程、现存问题。然后以新区域主义的角度,学习发达国家城市群政府间合作的经验,并对杭州都市经济圈的成立过程、政府合作四级机制、发展优势以及现存问题进行分析。最后从新区域主义的理论观点出发,结合发达国家经验、杭州都市经济圈案例,构建适合我国城市群政府间合作模式:以自由平等、合作共赢为基础理念;主体多元化,引入企业、社会团体增加公民参与度;组建宏观--中观—微观自上而下的合作协调机制,宏观总体、统一规划,中观设立专业委员会,针对专业问题专门合作,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微观具体执行,协调推进城市群合作;配套城市群合作、规划的法律、法规,利用法律手段保证、明确成员间权责、保证项目实施;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公正客观对项目成果进行反馈。以合作愿景为基础,以法律规范为约束,以合理机制为措施,以多元参与为创新,相辅相成,促进城市群内部一体化,提高城市群整体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