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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管理人员实施有效的激励监督是公司治理的重点环节,而薪酬激励作为最常见的激励方式,一直以来就是众多投资者的焦点,公司公布年报时曝出的高薪不仅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更是招来了各方的质疑。而机构投资者广泛活跃于证券交易市场,不但能够获得上市公司的信息,更能利用自己的专业分析能力对公司、行业以及国家宏观面作出投资决策。那么,作为我国外部监督力量,机构投资者是否有效地参与了公司治理并对管理层进行激励约束,是本文的研究方向。本文从委托代理理论、博弈理论、战略管理理论等角度,对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中的动因、方式、效用进行分析,探讨了机构投资者如何对公司管理层进行有效激励。从而提出假设,建立模型具体考察了机构投资者整体持股对高管薪酬水平和薪酬业绩敏感性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对机构投资者的异质性进行分析,利用Brickley的分类方法将机构投资者分成压力抵制型和压力敏感型两类,分析了这两类机构投资者持股分别对高管薪酬水平和薪酬业绩敏感性存在何种影响,是否存在差异。研究结果表明,机构投资者整体持股显著地提高了高管薪酬水平和薪酬业绩敏感性。但是进行机构分类之后,两类机构投资者分别表现出不同的特性: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对高管薪酬水平和薪酬业绩敏感性有较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但是压力敏感型对高管薪酬水平和薪酬业绩敏感性的影响并不显著。只有有效利用机构投资者的优势对上市公司制度进行优化,同时促进机构投资者的正常有序发展,才能达到双赢的局面。本文提出以下建议:第一,优化管理层激励制度和薪酬结构;第二,强化薪酬委员会职能,加强薪酬决策和相关信息的透明度;第三,引导异质性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发挥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在市场中的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