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增强、人们生活水平的节节攀升,政府养老保险支出负担越加沉重、基本养老保险实际替代率低下、企业年金发展遭遇瓶颈的情况下,人们对保险的需求必然增加,商业养老保险可以为个人及家庭的未来提供经济上的保障,降低年老时因收入的减少所带来的生活水平的下滑幅度。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缓慢,但是发展潜力巨大,商业养老保险将成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当前我国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现状,应该对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个人积极参与购买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保障晚年的经济生活水平。目前,对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已成定局,但究竟如何设计成为最棘手的问题。本文认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能够促进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但是税收优惠政策也可能导致合理避税、偷逃税,还可能更进一步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等不公平现象的发生。税收对个人商业养老保险需求的影响表现为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在选择是否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时必然以其获得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因此当税收优惠政策向个人倾斜时,会有更多的人购买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国外大部分发达国家对商业养老保险实行着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行情况因自身国情而异。养老保险体系完善而且更注重公平的国家,其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幅度显然没有注重效率的国家的幅度大。对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应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税收优惠模式,并通过法律规定来规范、监管,以保证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行。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并不完善,本文认为应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经验,根据我国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现实情况,建立模型、举例比较分析四种税收优惠模式的区别,建议我国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可以选择ET或EE的税收优惠模式。无论哪种税收优惠模式都不可避免存在副作用,为了将产生的负效应降低到最低,需要合理规划和限定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额度或比例,同时应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并加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