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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均衡则罪刑均衡原则是刑法的重要原则之一。罪刑均衡作为一项原则,最初由公元八世纪的启蒙思想家提出。其内涵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从远古社会的同态等量复仇、以牙还牙等原始朴素的观念,到近代以来所追求的公正均衡思想,并被立法和司法实践不断的肯定与完善。尤其自十九世纪末期以来,随着各类刑事学派的崛起,传统罪刑均衡原则受到了有力的挑战,这一点在当时的刑事立法上表现的尤为明显,司法实践活动也随之变迁。从我国来看,罪刑均衡也是刑法的重要的基本原则。但在实践中,这一原则的适用状况却难以令人满意。罪行的轻重和应受刑罚的轻重不一致的现象时有发生。而这需要我们从立法和司法上重新对该原则予以审视和修正。盗窃罪作为一种最为常见的财产型犯罪之一,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也最为普遍。本文选取盗窃罪作为研究的重点,对其罪刑均衡问题做一个分析。从结构上看,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为序言、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和结语。从内容上看,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1.序言部分,主要介绍了罪刑均衡原则的主要内涵、起源、产生背景及其发展演变过程,以及相关文献资料等。2.第一章,主要介绍了我国盗窃罪罪刑不均衡的现状和原因。首先,从许霆案、天价葡萄案、天价手机案等几个典型的盗窃案件入手,概括说明了我国目前盗窃罪罪刑不均衡的现象仍不鲜见。其次,在原因分析时,认为主要因素有立法体制不完善、司法审判水平和对自由裁量的认识,及外部因素对审判的影响等。3.第二章,通过比较分析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立法实践,对我国目前盗窃罪的规定进行解读,探讨目前罪刑均衡的实现障碍,提出了通过盗窃罪数额与情节的去量纲化对应、确立盗窃罪既遂未遂的明确界限等途径解决现实中罪刑不均衡的问题。4.第三章,从司法的角度,认为应通过平衡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原则、分离定罪与量刑程序以及提高法律从业者的素质等方面,来实现司法过程中的罪刑均衡。5.结语部分,主要对本文的观点做一个总结,并指出论文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本文的创新在于,以盗窃罪为视角,引入典型案例的分析,比较分析国内外实践,来研究罪刑均衡原则的实现,理论和现实意义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