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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厄姆·格林是英国二十世纪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他曾被诺贝尔文学奖提名达二十一次之多,他的作品在全世界都受到了广泛的欢迎和好评。他的创作生涯长达60多年,尝试创作各种不同类型体裁的作品,给我们留下了一笔丰厚的文学遗产。他的作品类型涵盖了严肃小说、消遣小说、短篇小说、戏剧、儿童文学、游记、电影剧本、散文、传记以及评论文章。作为一名畅销书作家,格林以其小说,特别是宗教小说而闻名。初次发表于1940年的小说《权利与荣耀》被认为是格林的宗教四部曲之一。本论文拟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中的人格结构理论,具体分析《权利与荣耀》中的主人公威士忌神父的人物形象。本文共可以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简略的介绍作家格雷厄姆·格林和他的小说《权利与荣耀》,以及国内外对格林的研究现状。第二部分主要介绍弗洛伊德的人格三重结构理论。在弗洛伊德的后期著作《本我与自我》中,他进一步完善了他的精神分析学理论,提出人的心理过程是三种力量冲突的结果,即本我,自我,超我三者相互冲突辖制。本我受本能的驱使,遵循“享乐原则”;超我是本我的压制者,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良心,它依靠的是“求善原则”;而自我的处境通常最为困难,调和本我和超我以及外部现实之间的矛盾,受这三种力量的牵制,举步维艰。第三部分记述威士忌神父在本我的驱使下,违背教规,嗜酒成性,通奸生女,在墨西哥政府宣布抓捕神父的环境下,威士忌神父在生本能的驱使下逃避神父殉教的使命,努力躲避警察的追捕,犯下了这些天主教中不可饶恕的罪过。第四部分详述了威士忌神父在超我的感召下,真正的认识自己所犯的罪,嗜酒,通奸,以及其未对自己的女儿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并对上帝真心的忏悔。第五部分论述了威士忌神父在警察的追捕中,在道德准则的教化下,其内心神父形象觉醒的过程。他放弃逃避,选择履行其神父的职责而殉教及其殉教的意义。最后,经过论证分析得出结论。威士忌神父是格林小说中一类典型人物形象的代表,虽曾在道德意义上堕落,在一定的环境下他们仍然可以做出为他人而牺牲自己的善举。威士忌神父虽在本能的驱使下违反教义犯下重罪,后在超我的规约下向上帝悔罪,其内心神父形象在逃亡过程中渐渐觉醒,最后其内心的自我在本我、超我和外部现实的作用和冲突中做出殉教的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