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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能源危机、环境危机的双重压力下,各国政府积极开发可再生的清洁能源,而具有优良性能的林木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并逐渐成为世界各国破解本国能源危机的问题一把利刃。在生物质能源领域,发达国家走在了前列,美国、欧盟等一些国家的生物柴油、燃料乙醇已拥有相对稳定的市场,实现了产业化。我国林木生物质能源由于起步较晚,虽然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使得林木生物质能源产业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该产业在我国不仅利用技术方面较一些发达国家落后,在原料供应方面也受到严重的制约,使得培育一定规模的能源林也成为我国林木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同时,国内对林木生物质能源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技术方面,制度经济方面的研究比较少,对林木生物质能源的研究也没有形成体系。因此,本文从以林农为研究对象,在能源安全与粮食安全的背景下,综合运用农业经济学、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及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影响农户参与林木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的因素,并针对具体的问题,提出促进林木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全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主要结论如下:第一:分析林木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的现状。基于林木生物质能源具有清洁可再生的特有属性,在能源危机、环境危机、粮食安全多重约束的背景下,其开发利用已迫在眉睫,同时也成为协调粮食安全与能源安全的有效途径。我国在资源总量与相应技术上虽然具备了一定的林木生物质能源开发条件,如林木生物燃料乙醇、林木生物柴油等的开发利用都取得了一定程度上的进展,甚至有些进入了项目示范阶段。整体而言,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市场保障机制不完善、政策法规不健全及林农参与意愿不强等等,使得林木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任重道远,必须加大社会各界的投入,促使林木生物质能源早日实现产业化。第二:分析影响农户参与林木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意愿的因素。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和经验,结合作者本人对典型地区的调查资料,研究农户的个人特征、家庭特征以及政府行为对农户参与林木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意愿的影响,理清影响农户参与林木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意愿的关键因素,为后文对提升农户参与林木生物质能源产业的意愿,促进林木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提供对策建议。第三:林农参与林木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的实证分析。利用湖北省典型地区的农户调查问卷数据,运用Logistic多元回归分析林农参与林木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的影响因素。作者认为在今后林木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中,一方面政府需要通过制定和实施优惠政策,确保林木生物质能源产品销路,实现各利益主体的利益;一方面需要政府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和能源危机意识,提高农民参与意愿。第四:在前文对农户参与林木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的意愿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提高农户参与林木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意愿的对策措施,以促进林木生物质能源产业的发展。